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政府采购管理系统—政府采购交易管理运行维护项目(2019-2020)”(以下称本项目,项目编号:ZC19TDC19)投诉案作出的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名称
投诉人:北京奥维云翼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西路48号院7号楼2层201
被投诉人1:财政部信息网络中心(以下称采购人)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西四环南路27号
被投诉人2:中招政采(北京)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什坊院6号京都信苑饭店7001室
二、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1.本项目需求不明确。2.招标文件对运维团队的要求不合理。3.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与本项目需求无直接关联,涉嫌实行差别歧视待遇。4.评审因素未细化量化,分值区间设置缺乏合理性。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三、处理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1、4成立,责令采购人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根据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2、3缺乏事实依据。
2019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