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zl11 发表于 2020-4-21 19:54 除政务信息系统采购外,其他的项目采购没有法条依据,不能认定为无效响应。 《政务信息系统政府采购管理暂 ...
psylily 发表于 2020-4-24 08:47 磋商程序不是可以谈吗? 既然他提供了一个如此低的报价那磋商小组可以叫他谈判说明理由呀
wzl11 发表于 2020-4-28 20:20 “最后一轮报价”,磋商程序已经结束了,如果磋商采购文件没有特别规定,是不能重新再磋商谈判的。 第 ...
哟切客闹 发表于 2020-4-30 06:27 磋商的目的即确定采购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