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zl11 发表于 2020-6-13 09:03
“不属于政府采购”这个是不对的吧?肯定属于政府采购,只是按照政府采购规定:由单位(按照单位内部的采 ...
留言编号:5229-3528552
预咨询单位:[国库司]
回复时间:[2020-06-18]
1、我市集中采购限额为货物和服务类为20万元,工程类为30万元,限额以下的项目(采购单位按内控执行)是否需要报送政府采购预算?2、我区某单位10万元的服装项目(限额以下),采购单位按本部门内控制度执行。因该项目技术参数有倾向性,审计和纪工委提出该项目采购人违反政府采购法。但我觉得该项目在限额以下,无需执行政府采购法,想请问我的理解是否正确?
根据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内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属于政府采购法适用范围,反之,则不纳入政府采购管理范围,不受《政府采购法》的约束。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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