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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山东--关于公开供应商未中标(成交)原因的通知 [打印本页]

作者: goodluck    时间: 2020-7-8 13:53
标题: 山东--关于公开供应商未中标(成交)原因的通知
关于公开供应商未中标(成交原因的通知
各市财政局,省直各部门、单位,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的 实施意见》,保障供应商公平参与我省政府采购市场竞争,请各采购代理机构从即日起,在发布中标(成交)公告时,一并公开未中标(成交)供应商的评审得分及未中标(成交)原因。 使用招标采购方式的,还应当向相关投标人公开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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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idboy    时间: 2020-7-10 11:07
87号令是要求告知未中标人。这个文件要求在公告中告知,可能是考虑避免代理机构忘了告知。
作者: 哟切客闹    时间: 2020-7-10 16:48
其实是没有必要的
作者: 曹锦江    时间: 2020-7-13 10:37
哟切客闹 发表于 2020-7-10 16:48
其实是没有必要的

嗯,徒增烦恼
作者: jiayw    时间: 2020-7-15 15:33
bidboy 发表于 2020-7-10 11:07
87号令是要求告知未中标人。这个文件要求在公告中告知,可能是考虑避免代理机构忘了告知。

为了更加公开透明,好多地方都这样做了,比如深圳

我想问的是,还要告知未中标(成交)原因,是什么意思?

这么写吗?

因为你的评审得分不是第一名,并且只能一名中标,所以你未中标(成交)
作者: qqacj    时间: 2020-7-29 09:42
这样也好,很多时候代理机构是不愿意主动公布的。有个别区域全部是交易中心自己来搞,没有代理机构的份,而且把所有详细得分都公布出来了。
作者: pplu2006    时间: 2020-8-10 11:36
公平公正公开,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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