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第9楼samjohn于2008-02-21 09:47发表的:
根据建市[2004]137号关于印发《关于在房地产开发项目中推行工程建设合同担保的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
1、投标担保的担保金额一般不超过投标总价的2%,最高不得超过80万元人民币。
2、承包商履约担保的担保金额不得低于工程建设合同价格(中标价格)的10%。
3、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中标的招标工程,担保金额不得低于工程合同价格的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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