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第3楼pqh528于2008-03-31 10:31发表的:
具体是这样的:当时出现了这样的情况之后,理应顺延至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但恰好第二名的报价已经超过了采购单位的采购预算,所以现在采购单位不予以认可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所以就没有中标人,现在都已经重新组织招标了,原来那家投标人才来问要回他的中标服务费。
引用第5楼旧友于2008-03-31 16:30发表的:
我觉的应该退还。各打50打板,因为作为招标代理机构,既然收取服务费,就应该替别人把好关。
引用第6楼rona于2008-03-31 17:32发表的:
虽然我不清楚要如何处理,但是招标代理机构在这个过程中没有过错
错在投标人弄虚作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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