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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您偏爱的供应商也可能投诉您 (转贴) [打印本页]

作者: rona    时间: 2008-3-29 08:16
标题: 您偏爱的供应商也可能投诉您 (转贴)
您偏爱的供应商也可能投诉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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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玉涛 政府采购信息报 2008-3-26 9:42:28  

  时间虽然过去半个月了,但是再次提及单位的“建设用地审批使用网络系统采购项目”时,某市国土资源分局财务科科长小赵心里依然不是滋味。原来,小赵在该项目评标中有意识地偏袒了一家供应商,但后来却遭到了该供应商的投诉。这是怎么一回事呢?

偏爱有经验投标人

  由于工作需要,小赵所在的单位2005年便开始计划安装建设用地审批使用网络系统。但由于当地财政经费紧张,预算去年才批下来。去年11月,小赵所在的单位把这个项目的采购委托给了当地的招标中心。

  去年11月13日,招标中心发布招标公告,就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截至投标截止时间,共有4家供应商响应了此次招标。12月7日,开评标活动如期举行。小赵作为采购人代表进入了此次采购的评标委员会。在审阅投标文件的过程中,小赵发现只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有相同项目经历。为了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小赵希望把项目给这家供应商。于是,小赵佯装随口说说:“×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有过这方面的经验,应该不错。”对于小赵的发言,评标委员会的其他成员互相看了看,但什么也没说。

  看到其他成员没什么表态,小赵决定通过自己打高分来实现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中标的愿望。由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在此次投标中,报价比其他3家供应商都高,小赵在其他分值上,都给予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特别的照顾。在对投标产品的技术部分进行评审时,甚至给了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投相同产品的另一家供应商一个很低的分。但最终小赵还是没能如愿,投相同产品的这两家供应商都无缘中标。

受偏爱者表示感激

  得知采购结果后,12月19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向招标中心提出了质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在质疑中称,据他们了解,在此次采购的四家投标人中,只有他们有过类似项目的建设经验。因此,在这方面他们就高出其他供应商半截,理应成为该项目的中标人。招标中心在受理质疑中,为了体现评标的客观公正,便把评委的评审情况呈现给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项目经理。

  该项目经理通过看各评标专家所打的分值后,知道自己的报价过高是此次投标失败的根本原因,非常后悔,当即就和受理质疑的招标中心工作人员说:“要是这样的招标可以再来一次的话,我一定不会报这么高,政府采购项目嘛,少赚一点没什么,关键是有了做政府项目的经历,投一般企业的标就比较有说服力了……”
  看到评标记录中采购人代表的特别照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心存感激,于是小赵打电话表达谢意:“虽然无缘你们的这个项目,但我还是很感谢您,看得出,您是乐意让我们做的。要是我们中了,我们一定以最好的服务来回报您的认可与厚爱。”

受偏爱者竟投诉

  但小赵得到感恩的好心情并没持续多久,准确地说,就一个晚上。一觉醒来后,事情就完全变了:当地财政部门给他发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投诉函复印件。函称,在此次采购中,采购人代表在对投标产品的技术部分评审中,对不同投标人的相同投标产品,却给了不同的技术评分。基于此次采购中的不公平现象,期待财政部门能取消此次采购结果,责令招标机构重新招标。收到投诉函复印件不久,×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又给小赵打了个电话:“……我知道我这样投诉对您很不公平,我对此也非常抱歉,但我回去把情况汇报给公司老总时,老总觉得这个项目有重新招标的可能,我们还有机会,因此让我这样做,以后再以别的方式报答您……”

  接到电话,小赵感觉哭笑不得,只能自吞苦果。最终,该项目被责令重新招标,小赵单位领导在重新招标中派了别的同事做采购人代表参与评标。结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还是没能拿下这个项目,而小赵则切切实实明白了政府采购中规范操作不是替财政部门干活,而是自我保护的切实需要

http://www.caigou2003.com/NewsCe ... 20080326094228.html
作者: rona    时间: 2008-3-29 08:17
一大早就看到这篇文章,很有感触
随着供应商法律意识的增强
真正正确合理的做法应该是保证招标投标平台的公开公平公正
作者: fyxx2008    时间: 2008-3-29 12:53
“政府采购中规范操作不是替财政部门干活,而是自我保护的切实需要”
这句话说的很实在,有相同感触!
作者: gyt731    时间: 2008-3-29 20:33
意味深长  还是坚守公平的原则不会出事啊
作者: 陈盼盼    时间: 2008-3-30 23:40
学习学习!
作者: hahaer5678    时间: 2008-4-2 15:33
确实要在实际操作中学会自我保护,现在的投标人都牛得很,动不动就投诉,处理起来麻烦得不得了,劳民伤财,搞不好就被主管部门找出些鸡毛蒜皮的事情来废标
作者: 内诱外惑    时间: 2008-4-10 14:37
学习~
评标工作的整个过程不是简单的1+1=2~
专家的评标工作更是保密的~
回答质疑的内容做的不够严禁~
作者: kobe    时间: 2008-4-10 16:45
我有个疑问:
招标中心在受理质疑中,为了体现评标的客观公正,便把评委的评审情况呈现给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项目经理。
评审过程应该是保密的,就是质疑,投标人也没有权利看到评审状况 啊?
这样做合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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