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第1楼划拉于2008-05-09 14:29发表的:
对里面的有些字眼需要修改一下,如:
3)大会进行第三项,由本人宣布开标会议纪律。
为保证开标、评标会议的顺利进行,严肃会场纪律,维护会场秩序,特制定以下规则,请与会人员自觉遵守:
一、参加会议的人员必须遵守会场纪律,不得迟到、早退,开会时不得互相讨论和随意走动,关闭所有通讯工具。
二、任何人不准到评标会场干扰评委的正常工作。
.......
引用第5楼mctony0018于2008-05-19 15:09发表的:
按照《政府采购法》,竞争性谈判是先成立谈判小组,再由谈判小组出谈判文件,然后再进行谈判开标仪式。第一个问题,怎样操作呢?
谈判小组成员等同评标委员会,那就要求在开标之前不得与投标人见面,上面的程序有点问题。就是开标时谈判小组成员和供应商是在一个房间的。第二个问题,合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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