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第0楼海龟子于2008-06-05 17:55发表的: 某项目定额工期为560天,开标时有两个投标人承诺工期超出了范围。评标时,业主代表说,由于本项目中某某些部分施工已从本项目,所以无论这次投标人承诺的工期多少,都按有效工期计。 当时对此评委会和监督没有提出异议,继续评标,最终业主如愿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