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第8楼汉瓦于2008-06-20 23:59发表的:
我觉得楼主贴子中的“组织结构”的含义,应该是投标人的“企业的组织结构”。不应该是指“派驻现场机构的组织结构”。在这里应该是一种比较“宏观意义”上的含义。
也有这样解释“企业的组织结构”的:企业组织结构是指企业全体员工实现企业目标而进行的分工协作,在职务范围、责任和权力方面所形成的结构体系。这一概念注意与组织机构相区别,组织结构是指企业整体而言,而组织机构一般主要指企业高层管理结构。
从这样的解释,可以理解为是,如果投标人的企业的组织结构发生重大变动,显然对招标人是一种不确定的风险,,从保护招标人的角度,我进行了资格预审,当然是不希望不能在这方面再有不确定风险存在。因此这样的投标文件是要废除的。
.......
引用第13楼wlwxzhao于2008-09-29 16:08发表的:
有效与否怎么是监督部门说了算,那要评标委员会干什么?
欢迎光临 bbs.ebnew (http://bbs.ebnew.com/) | Powered by Discuz! X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