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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招投标协会常务副会长谈《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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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yatouxiaolan
时间:
2008-6-26 09:01
标题:
招投标协会常务副会长谈《暂行办法》
<p> 6月1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监察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铁道部、水利部、商务部、国务院法制办十部门联合印发《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暂行办法》(发改法规[2008]1531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短短几天之内,中国招投标协会就组织了培训,可见中国招投标协会作为业内自律组织反应之快,响应之迅速。</p><p> 以下是中国招投标协会常务副会长霍春林先生对《暂行办法》的几点看法。(摘自中国招投标协会网站)</p><p> 霍春林副会长指出,建立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制度,是建立招标投标市场诚信机制的重要措施和有效办法,对于健全招标投标失信惩戒机制、净化招投标市场、创造公平竞争的招投标市场环境、促进行业自律、规范招投标行为具有重要意义。<br /><br /> 他特别强调,中国招标投标协会作为跨行业、跨部门、跨地区的招标投标行业自律组织,更应充分发挥协会职能,恪守协会宗旨,协助有关政府部门尽快建立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平台,做好《暂行办法》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并严格执行《暂行办法》的各项规定。同时,积极向协会广大会员单位宣传《暂行办法》的内容和要求,呼吁各会员单位自觉遵守《中国招标投标行业自律公约》,严格规范招投标行为,杜绝违法行为。<br /><br /> 《暂行办法》的出台使我国招投标市场向着诚信自律、有序发展又迈进了一步,中国招标投标协会将责无旁贷地为培育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促进招标投标事业健康发展贡献力量。<br /></p><p> </p>
作者:
heluhua
时间:
2008-6-27 14:22
从谈话中可以看出协会将要在这项工作中起到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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