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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贴个基本建设小知识,供参考用 [打印本页]

作者: 王毅青    时间: 2008-6-26 09:36
标题: 贴个基本建设小知识,供参考用
一、基本建设程序
基本建设程序,是指基本建设全过程中各项工作必须遵循的先后顺序。它是指基本建设全过程中各环节、各步骤之间客观存在的不可破坏的先后顺序,是由基本建设项目本身的特点和客观规律决定的;进行基本建设,坚持按科学的基本建设程序办事,就是要求基本建设工作必须按照符合客观规律要求的一定顺序进行,正确处理基本建设工作中从制定建设规划、确定建设项目、勘察、定点、设计、建筑、安装、试车,直到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等各个阶段、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达到提高投资效益的目的,这是关系基本建设工作全局的一个重要问题,也是按照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管理基本建设的一个根本原则。
  一个建设项目从计划建设到建成投产,一般要经过建设决策、建设实施和交付使用三个阶段。其主要步骤是:
  1.项目建议书。
    项目法人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长远规划、行业规划和建设单位所在的城镇规划的要求,根据本单位的发展需要,经过调查、预测、分析,编报项目建议书。
    2.可行性研究报告。     
  项目建议书批准后,项目法人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咨询单位,对拟建项目在技术、工程、经济和外部协作条件等方面的可行性,进行全面分析、论证、进行方案比较,推荐最佳方案;可行性研究报告是项目决策的依据,应按国家规定达到一定的深度和准确性,其投资估算和初步设计概算的出入不得大于10%,否则将对项目进行重新决策。
   3.初步设计。
  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后,项目法人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按照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要求,编制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批准后,设计概算即为工程投资的最高限额,未经批准,不得随意突破。确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投资突破设计概算时,经上报原批准部门审批。
  4.施工图设计。
  初步设计批准后,项目法人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组织施工图设计。
  5.年度投资计划  
  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批准后向主管部门申请列入投资计划。
    6.开工报告。
  建设项目完成各项准备工作,具备开工条件,建设单位及时向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提出开工报告,开工报告批准后即可进行项目施工。
  7.竣工验收。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建设项目按批准的内容完成后,符合验收标准,须及时组织验收、办理交付使用资产移交手续。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营性项目总投资在5000万元以上,非经营性项目3000万元以上的,需编报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初审后,由主管部门报国家计委审批立项,初步设计由国家计委或主管部门审批。经营性项目总投资在5000万元以下的(不含5000万元),非经营性项目总投资在3000万元以下(不含3000万元)的,需编报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均由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对于投资额较小的单项新建或扩建工程,可向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的必要性的投资估算报告,直接编报项目初步设计,具体投资限额由行业主管部门确定。经营性项目总投资在5000万元(含5000万元),非经营性项目总投资在3000万元以上(含3000万元)的竣工验收工作,由国家计委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进行,限额以下的项目由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委托进行。

注:近几年的金额额度有提高,这个是02年前的,仅做参考。


二、基本建设项目有那些类型
建设项目按管理需要的不同,有不同的分类方法:
  (一) 按建设性质划分。
  1. 新建项目,是指从无到有,“平地起家”,新开始建设的项目。有的建设项目原有基础很小,经扩大建设规模后,其新增加的固定资产价值超过原有固定资产价值三倍以上的,也算新建项目。
  2. 扩建项目,是指原有企业、事业单位、为扩大原有产品生产能力(或效益),或增加新的产品生产能力,而新建主要车间或工程项目。
  3. 改建项目,是指原有企业,为提高生产效率,增加科技含量,采用新技术,改进产品质量,或改变新产品方向,对原有设备或工程进行改造的项目。有的企业为了平衡生产能力,增建一些附属、辅助车间或非生产性工程,也算改建项目。
  4. 迁建项目,是指原有企业、事业单位,由于各种原因经上级批准搬迁到另地建设的项目。迁建项目中符合新建、扩建、改建条件的,应分别作为新建、扩建或改建项目。迁建项目不包括留在原址的部分。
  5. 恢复项目,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因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使原有固定资产全部或部分报废,以后又投资按原有规模重新恢复起来的项目。在恢复的同时进行扩建的,应作为扩建项目。

  (二)按建设规模大小划分。
  基本建设项目可分为大型项目、中型项目、小型项目;更新改造项目分为限额以上项目、限额以下项目。基本建设大中小型项目是按项目的建设总规模或总投资来确定的。习惯上将大型和中型项目合称为大中型项目。新建项目按项目的全部设计规模(能力)或所需投资(总概算)计算;扩建项目按扩建新增的设计能力或扩建所需投资(扩建总概算)计算,不包括扩建以前原有的生产能力。但是,新建项目的规模是指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中规定的建设规模,而不是指远景规划所设想的长远发展规模。明确分期设计、分期建设的,应按分期规模计算。基本建设项目大中小型划分标准,是国家规定的,按总投资划分的项目,能源、交通、原材料工业项目5000万元以上,其他项目3000万元以上的为大中型项目,在此标准以下的为小型项目。
  
  (三)按项目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划分。
    1.  生产性项目,指直接用于物质生产或直接为物质生产服务的项目,主要包括工业项目(含矿业)、建筑业、地质资源勘探及农林水有关的生产项目、运输邮电项目、商业和物资供应项目等。
2.非生产性项目,指直接用于满足人民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的项目,主要包括文教卫生、科学研究、社会福利、公用事业建设、行政机关和团体办公用房建设等项目。
 
   (四)按建设过程划分。
    1.筹建项目,指尚未开工,正在进行选址、规划、设计等施工前各项准备工作的建设项目。
    2.施工项目,指报告期内实际施工的建设项目,包括报告期内新开工的项目、上期跨入报告期续建的项目、以前停建而在本期复工的项目、报告期施工并在报告期建成投产或停建的项目。
    3.投产项目,指报告期内按设计规定的内容,形成设计规定的生产能力(或效益)并投入使用的建设项目,包括部分投产项目和全部投产项目。
    4.收尾项目,指已经建成投产和已经组织验收,设计能力已全部建成,但还遗留少量尾工需继续进行扫尾的建设项目。
    5.停缓建项目,指根据现有人财物力和国民经济调整的要求,在计划期内停止或暂缓建设的项目。

    (五)按项目工作阶段划分。
  1.前期工作项目,指已批准项目建议书,正在做可行性研究或者进行初步设计(或扩初设计)的项目。
  2.预备项目,指已批准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或扩初设计),正在进行施工准备待转入正式计划的项目。
  3.新开工项目,指施工准备已经就绪,经批准,报告期内计划新开工建设的项目。
  4.续建项目(包括报告期建成投产项目),指在报告期之前已开始建设,跨入报告期继续施工的项目。
  
    (六)按项目隶属关系划分。
  1.中央项目,亦称部直属项目。它是指中央各主管部门直接安排和管理的企业、事业和行政单位的建设项目。这些项目的基本建设计划,由中央各主管部门编制、报批和下达。所需的统配物资和主要设备以及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均由中央各主管部门直接供应和解决。
     2.  地方项目,指由省、市、自治区和地(市)、县等各级地方直接安排和管理的企业、事业、行政单位的建设项目。这些项目的基本建设计划由各级地方主管部门编制、报批和下达,所需物资和设备由各地方地方主管部门直接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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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dwf    时间: 2008-7-2 16:57
对所面对的项目有了一个全面的认识!
但有个问题想请教一下,我们招标代理在什么阶段切入不早不晚正合适呢???
每天为项目的承揽发愁啊!!!
请指点迷津!
作者: 王毅青    时间: 2008-7-4 10:23
从可行性研究阶段就跟,因为,2001年国家发改委《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增加招标内容以及核准招标事项暂行规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9号)中要求可行性研究报告应有招标方案,其实,这个时候项目人就已经在考虑招标代理机构了。会在招标方案中提出那些公开招标,那些邀请招标,包括代理机构是谁。各地可能执行起来可能有差距。
文件在网上能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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