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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丹阳市查处一起虚假材料骗标事件 【转贴】 [打印本页]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08-7-9 17:20
标题: 丹阳市查处一起虚假材料骗标事件 【转贴】
丹阳市查处一起虚假材料骗标事件

中国招标投标协会网站 2008-07-07
   

    近日,根据群众举报,市纪委、监察局会同建设部门严肃查处了马鞍山市市政建设有限公司利用虚假材料骗取中标的事件。这也是我市去年以来查处的第一起骗标事件。

    今年4月,市委市政府重点工程之一的齐梁路跨沪宁高速桥引桥工程依法进行了公开招标,马鞍山市政建设有限公司等7家单位,携带盖有当地相关部门印章的相关证明和资格预审材料,报名参与了该工程竞标。6月5日,经过依法开、评标,马鞍山该公司被确定为中标单位。然而,没过几天,市纪委、建设局就分别接到群众举报,反映马鞍山该公司并未真正参与本工程投标,而是他人借用该公司资质进行投标,并且该公司也从未做过类似桥梁工程。对此,市纪委、监察局高度重视,立即会同建设局组成联合调查组,针对举报内容和该公司提供资料进行了调查核实。结果经公安部门鉴定,该公司证明材料中“马鞍山市建设委员会”的印章系伪造。

    目前,市纪委、监察局正会同市建设局对马鞍山市市政建设有限公司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中标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并将伪造公章的相关责任人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朱学军  徐嘉瑛)

来源:丹阳新闻网


保存时间:2008-7-7 上午 11:21:07
来自:http://www.ctba.org.cn/list_show.jsp?record_id=69724
作者: gyt731    时间: 2008-7-9 18:53
这个双清办、工商局都没发现么?不是交投标保证金了么?没收投标保证金 然后定第二位的为中标单位
作者: wlwxzhao    时间: 2008-7-10 08:21
招标市场,无奇不有,本人在工作中就经常碰到各种形式的造假现象,让人防不胜防。
对此,个人认为必须各部门联合执法,才能有力打击其嚣张气焰。
比如,有时需要公安介入调查,但公安经警却说,我的立案标准是造成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让人哭笑不得。
作者: goldseason    时间: 2008-7-10 08:38
引用第2楼wlwxzhao2008-07-10 08:21发表的:
招标市场,无奇不有,本人在工作中就经常碰到各种形式的造假现象,让人防不胜防。
对此,个人认为必须各部门联合执法,才能有力打击其嚣张气焰。
比如,有时需要公安介入调查,但公安经警却说,我的立案标准是造成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让人哭笑不得。


   公安经警的话不是完全没有道理的。做任何事情,确实是看投入产出的。

  有所为,有所不为,是招标监督管理宜遵循的原则。

  而且,有些什么造假,也未必就会给国有资金投资项目带来损害。
作者: wlwxzhao    时间: 2008-7-10 12:20
引用第3楼goldseason2008-07-10 08:38发表的:



   公安经警的话不是完全没有道理的。做任何事情,确实是看投入产出的。

.......

道理是这个道理,但有时候没有公安的介入,是很难取证的,没有证据也就不好处理,岂不要让弄虚作假之辈逍遥法外?
作者: 王毅青    时间: 2008-7-10 15:11
公章都是假的,怎么处理?依照2008年6月18日十部委办联合颁布《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暂行办法》公告都不知道该公告谁? [s:6]  [s:6]  [s:6]
作者: 人在天涯    时间: 2008-7-11 08:19
没收保证金是肯定的,但这种恶劣行为光没收保证金是不够的,起码当地监督部门得出的公示,禁止该单位一段时间内禁止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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