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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招标找代理机构 [打印本页]

作者: 王毅青    时间: 2008-7-29 16:10
标题: 招标找代理机构
招标找代理机构


作者: 毅青   2008-07-29


招标找代理机构是一项十分令人反感的事情,我不知道其他同仁是否遇到过。但我经历过的几次(孰我直言)都是假的。

最近发现居然有某省的招标办出台了招标找代理机构的“比选”范本了,大概今后有主张向这个方向发展了。不是说这种方式不好,但好经念歪就不好了。

过去有感而发写的一篇文章,请大家看过后讨论下:

对于招标代理机构的招标,笔者一直有不同看法,但随着近几年招标代理机构数量上的蓬勃增长,竞争也越来越激烈,做为效力于招标代理机构的人也在逐步适应。

一个项目几家代理机构竞争,又都是往日的关系、朋友、领导推荐等,业主对其选择便成了难题,最方便的方法就是招标了。过去以帮助业主找投标人并协助业主选人,改为自己变成了被人选的投标人,地位发生了戏剧性的转换,不是很适应,又一个新难题。代理机构碰到业主招标,项目比较多,不愁吃喝的一般很少会理睬,除非项目大,关系铁。但对于项目不多,养活一大家子有些犯愁的代理机构,便会很努力了,当然这个努力是各各方面的。

其一,当然是要找找关系了;

其二,既然被邀请了,就要针对工程项目特点和业主要求准备投标书了。

对于其一,笔者不去讨论,就招标代理机构的投标文件的准备和编制简单解析一下。

1、投标报价

招标招代理机构,好多业主由于选择上的难度,采用了最简单的办法就是用报价高低来选定。因为这是一个最好的解脱办事人责任的方法,“招标了吗,报价低吗”,选定后给谁都好解释,还不会得罪哪位领导,看来无可非议。可恰恰这种方式为将来项目的实施埋下了隐患。

代理机构是以服务为出售物,以服务质量为评选参照的,代理机构招标不能以报价为基础选定,它与设计单位的选定以及监理单位的选定有异曲同工之处。

国家对招标代理的收费是有标准的(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收费标准按本办法附件规定执行,上下浮动幅度不超过20%。具体收费额由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委托人在规定的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这个文件是国家的指导价。为防止恶性竞争,稳定招标投标市场,国家给出了指导价,这个价格是代理方全面完成与招标投标相关的工作内容后,委托方给付代理方为之服务的合理报酬,而报价低于指导价就只能靠降低成本来完成招标代理工作了。

可能有人会说代理机构哪里来的成本?其实这种认识比较片面。招标代理机构应该归为工程咨询技术服务类,虽然现在普遍整体素质、知识水平不是很高(由于审批和把关原因),但严格讲还是积聚了众多专业技术人才的地方。首先,人员成本就是比较高的一块(各专业工程技术、工程造价人员等),其次所需设备、耗材、住所等,其中公关费用占相当大比例也是无法回避的。招标时往往业主能看到,越是比较大、比较正规的代理公司报价越没有多少折扣,而打折到脚脖的代理公司可能就几个人便将此事办理了。那时就看你想用谁了。报价太低只能降低服务水平和质量,引起恶性竞争。其实业主应该明白雇佣一个认真、专业、精良的招标代理机构会给你省却多少麻烦。例如合同的约定、投标的承诺等。而对于以报价做为选定代理机构的标准不是很恰当。一个勉强拼盘的代理机构也能操作完成招标工作,但由于工程前期的招标没有严谨起来(例:一份招标文件全通用,没针对本工程特点),只是走了过场,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代理机构工作的漏洞就会慢慢暴露出,到那个时候损失的就不是省去的那点代理服务费了。

还有报价低于国家指导价,是搅乱建设工程交易市场的行为,是违规行为,应该予以制止。

2、编制招标方案

以我个人看招标招代理机构,主要还是看招标方案的可行性,看招标方案是否严谨、合理。招标代理机构为投标编制的“招标方案”与监理公司的“监理大纲”、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都属于本行业业务评定的技术部分,为全面完成业主方招标采购工作,为业主挑选即经济又有实力的成交人,招标代理机构针对招标采购项目进行认真的组织和准备,并将组织、准备、工作进程以及预期的效果等以书面的方式提交给业主,这就是招标方案,它包括根据本项目制定、编制和安排的:招标程序、时间安排、工作日程、招标工作的流程、各流程时期的责任人、服务质量保证措施、服务承诺、服务优势、项目部人员组成、提供的资料、投入的设备等内容。

招标方案中项目部人员的组成是业主比较容易忽视的事情。由公司领导牵头将项目承揽下后,一般都是将项目交于一个项目经理班子去进行项目操作,而项目经理班子的工作能力并不能反映出一个公司的综合能力,但往往又代表了一个公司的形象和水平。在项目经理班子进入工作后,他们做的才是代理业务的具体工作,这时派出的项目经理的工作能力就显得十分的重要。招标招代理机构时,可以增加“项目经理答辩”的内容,对项目经理进行现场考核,看派出的项目经理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工作的认真程度、对工程类或相关招标法规的了解程度以及知识面的熟悉程度等,进行口头问答和现场考核,不用局限于学历和职称,就看认真程度。学历高并不一定有工作能力,职称高并不一定有好的服务意识,进入招标这行,大家都是新兵,一个博士不一定能干的了,中专毕业不一定就工作的差,全看是否热爱这份工作。所以招代理机构的项目经理是项目执行的灵魂人物,是招标代理工作操作的关键,他的工作能力直接影响到项目的操作质量和结果,而现场是最好的考场。有了合理、严谨的招标方案,再有了能够执行此方案的人,其他都不重要了。至于流程和日程安排等各个公司也有差距,它是一个公司的整体素质,选定了代理机构就已经成了定局(与找一个项目经理不同,一个公司各项目经理之间有很大差距),而质量保证和服务承诺大家都会做,只有执行这项工作的人是很不同的,差距相当大。
基于代理机构的工作流程,项目经理带头组织个项目班子一般也就3-4个人,具体工作都是以项目经理为主,所以选一个精明强干的项目经理太重要了,或者干脆项目经理可以一票否决。

3、招标代理资质、业绩和资格

代理机构的资质条件无须研究。而对于招标代理机构业绩的要求,不能太有针对性,不能比着一家代理机构的业绩来要求,或提出歧视其他代理机构的不合理的要求,什么要有本地工程几项业绩,还有对于个人资格的要求,要有××地区的培训证书等,都是违背《招标投标法》的,其实,它与招其他类别的单位和队伍一样,招代理机构也应该遵循《招标投标法》,遵守与之配套的相关法律法规,不能含有歧视性或不平等条件来限制其他投标人,哪怕是邀请招标招代理机构。至于业绩的要求,有类似业绩即可,而对于个人的资格条件,笔者还是认为关键在项目经理的综合素质和能力,而非职称和学历。


4、社会信誉


现在提倡和谐社会,那么在和谐社会中什么是主要因素,那就是诚信,没有诚信就构不成和谐。和谐社会中不但个人要讲诚信,一个集体、一个企业、一个国家政府机构都应将诚信放在第一位。政府诚信了才能取信于民,企业诚信了才有发展,集体诚信了才有前景,每个人都讲诚信了才有和谐社会。所以对于一个靠服务质量取胜的招标代理机构,社会信誉就是它的生命。其中,资质有没有弄虚作假?业绩有没有虚报?人员有没有假冒?过去有没有经济纠纷?有没有违规操作的经历?有没有质量投诉?有没有受过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或刑事案件的追究等,如果有都是这个企业社会信誉的缺陷。《招标投标法》颁布后国家八部委局相继出台了各种办法和规定,明确制定了违规违法的界定和处罚的罚则,但因为疏于管理和统计(还有制度上的漏洞),对于发生过类似问题的公司,并没有人去深究和纪录,或者简单处理后就放任自流了,所以招标代理机构在诚信方面只讲对业主负责却很少认真想怎么对自己负责的,在承揽代理项目时,反而有些劣迹的公司更有一套钻法律空子的能耐和经验,更加适应些潜规则。对这样的公司,招标人对其考核还是个盲区。

项目操作中一个不讲信誉的招标代理公司,不会认真考虑整个项目操作中如何依据《招标投标法》的规定为业主服务,帮助业主找一个技术条件满足项目要求,又为国家节省资金的合同签订人,而是首先考虑如何满足个人私利,达到什么目的,怎样暗箱操作,让个别人满意,把国家的钱挣到个人手里等诸如此类,做出些损害国家利益的事情。

而招标招代理机构,信誉十分重要又不好审核,它不象施工队伍那样在行业中的管理很统一,口碑如何大家都知道,受过什么处罚都公示过,招代理机构对信誉一块的评审是个难题。

能否象施工单位那样将代理公司的违法违规违纪的纪录管理起来,将法则规定的严谨、严厉些(三-五万元的罚款对招标代理公司来讲根本不算什么),让敢于触犯法律法规高压线的人一触即亡,省得再去祸害自己并连累他人。

总之,招标招代理机构与招其他人一样,也应遵守《招标投标法》以及配套的法律法规,也应规范操作,也应将业主对代理机构的各种要求写清楚,将项目情况写清楚,将合同初稿备上,给予各投标人以统一的条件(这个条件主要是指其对项目的知情权),不要对各投标人有远近之分,不要搞一些背后交易。虽然招标只是权宜之计,但业主应知道国家对招标的规定是很严肃、严谨的,不是盲目的报个价,或干脆就是打个幌子为掩人耳目,或为应付上级来做这么个事情。业主应知道你所从事的这个招标工作,来的投标人可都是招投标行业的专家,他们对什么是招投标以及招标中的猫腻儿门儿清,所以做为业主方应了解“招标”到底是什么?怎样做才符合《招标投标法》?招标招代理机构是否对项目有利?采用什么评标方法选定中标人?如果对这行不是很明白,就不要轻易打招标的旗号,免得闹出笑话,或做出违反法律法规的事情,引起些不必要的麻烦。

笔者一直对招标招代理机构持不支持意见,对于有些业主方没有搞明白“招标”是什么就盲目招代理机构很反感,总感到有些煞有介事的意思,或推托责任之嫌。所以,做为业主在考虑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选定时一定应慎重,还不是很明白时尽量不要采用招标这个方式。决定招招标代理机构时,一定要事先认真学习《招标投标法》和相关配套法规,尽量多的了解与招标有关的知识,不能不懂装懂。

如果将招标工作做到都能规范的招招标代理机构了,那么,你已经具备了《招标投标法》规定的“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能力,干脆去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个案,自主招标即可,省得还要委托别人又增加一道手续,那么麻烦。如果自己都感到没有自主招标的能力,那么何苦要招招标代理机构呢。
作者: jay19999    时间: 2008-7-29 16:27
呵呵,现在不是有关选择招标代理机构的文件了么

项目代理费到一定数目,就要进行代理机构的选择,也要招标的。

但楼主说的都是存在的诸多问题啊,,,看来还是不健全的,,
作者: 王毅青    时间: 2008-7-29 16:47
又落伍了?居然没听说。
文件在哪?在哪?在哪。。。。。
告之一个先。。。。。。 [s:3]  [s:3]
作者: sdwf    时间: 2008-7-29 17:45
都不把招标公司当回事了,都觉的挣代理费给拾钱似的!没有什么可干的,至于有没有技术含量,只有我们知道,我们想做的“公开、公平、公正”,可能吗?
作者: hbzyljing    时间: 2008-7-29 18:49
强烈支持毅老师
作者: gdonline    时间: 2008-7-30 10:57
招标公司还是有一定的困难的呀,又要维护采购人的权益,又怕投标人质疑,世事两难全呀。
作者: bidboy    时间: 2008-7-30 11:55
我国的任何一部法律都没有规定选择招标代理机构需要招标,因此目前很多比选什么的都是属于打擦边球。
既然法律赋予我们选择代理机构的权力我们为什么不相信我们自己的能力呢!
如果一个法律赋予你选择招标代理权力而自己都不敢于使用的招标人,他还能有去争取更大权利的机会吗!
我建议招标人从争取选择招标代理机构的权利开始吧!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08-7-31 10:21
不知为何,上述文章总是排不好版。我试着给她重发一次,以便看得清楚一点:


招标找代理机构

作者: 毅青   2008-07-29

招标找代理机构是一项十分令人反感的事情,我不知道其他同仁是否遇到过。但我经历过的几次(孰我直言)都是假的。

最近发现居然有某省的招标办出台了招标找代理机构的“比选”范本了,大概今后有主张向这个方向发展了。不是说这种方式不好,但好经念歪就不好了。

过去有感而发写的一篇文章,请大家看过后讨论下:

对于招标代理机构的招标,笔者一直有不同看法,但随着近几年招标代理机构数量上的蓬勃增长,竞争也越来越激烈,做为效力于招标代理机构的人也在逐步适应。

一个项目几家代理机构竞争,又都是往日的关系、朋友、领导推荐等,业主对其选择便成了难题,最方便的方法就是招标了。过去以帮助业主找投标人并协助业主选人,改为自己变成了被人选的投标人,地位发生了戏剧性的转换,不是很适应,又一个新难题。代理机构碰到业主招标,项目比较多,不愁吃喝的一般很少会理睬,除非项目大,关系铁。但对于项目不多,养活一大家子有些犯愁的代理机构,便会很努力了,当然这个努力是各各方面的。

其一,当然是要找找关系了;

其二,既然被邀请了,就要针对工程项目特点和业主要求准备投标书了。

对于其一,笔者不去讨论,就招标代理机构的投标文件的准备和编制简单解析一下。

1、投标报价

招标招代理机构,好多业主由于选择上的难度,采用了最简单的办法就是用报价高低来选定。因为这是一个最好的解脱办事人责任的方法,“招标了吗,报价低吗”,选定后给谁都好解释,还不会得罪哪位领导,看来无可非议。可恰恰这种方式为将来项目的实施埋下了隐患。

代理机构是以服务为出售物,以服务质量为评选参照的,代理机构招标不能以报价为基础选定,它与设计单位的选定以及监理单位的选定有异曲同工之处。

国家对招标代理的收费是有标准的(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收费标准按本办法附件规定执行,上下浮动幅度不超过20%。具体收费额由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委托人在规定的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这个文件是国家的指导价。为防止恶性竞争,稳定招标投标市场,国家给出了指导价,这个价格是代理方全面完成与招标投标相关的工作内容后,委托方给付代理方为之服务的合理报酬,而报价低于指导价就只能靠降低成本来完成招标代理工作了。

可能有人会说代理机构哪里来的成本?其实这种认识比较片面。招标代理机构应该归为工程咨询技术服务类,虽然现在普遍整体素质、知识水平不是很高(由于审批和把关原因),但严格讲还是积聚了众多专业技术人才的地方。首先,人员成本就是比较高的一块(各专业工程技术、工程造价人员等),其次所需设备、耗材、住所等,其中公关费用占相当大比例也是无法回避的。招标时往往业主能看到,越是比较大、比较正规的代理公司报价越没有多少折扣,而打折到脚脖的代理公司可能就几个人便将此事办理了。那时就看你想用谁了。报价太低只能降低服务水平和质量,引起恶性竞争。其实业主应该明白雇佣一个认真、专业、精良的招标代理机构会给你省却多少麻烦。例如合同的约定、投标的承诺等。而对于以报价做为选定代理机构的标准不是很恰当。一个勉强拼盘的代理机构也能操作完成招标工作,但由于工程前期的招标没有严谨起来(例:一份招标文件全通用,没针对本工程特点),只是走了过场,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代理机构工作的漏洞就会慢慢暴露出,到那个时候损失的就不是省去的那点代理服务费了。

还有报价低于国家指导价,是搅乱建设工程交易市场的行为,是违规行为,应该予以制止。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08-7-31 10:22


2、编制招标方案

以我个人看招标招代理机构,主要还是看招标方案的可行性,看招标方案是否严谨、合理。招标代理机构为投标编制的“招标方案”与监理公司的“监理大纲”、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都属于本行业业务评定的技术部分,为全面完成业主方招标采购工作,为业主挑选即经济又有实力的成交人,招标代理机构针对招标采购项目进行认真的组织和准备,并将组织、准备、工作进程以及预期的效果等以书面的方式提交给业主,这就是招标方案,它包括根据本项目制定、编制和安排的:招标程序、时间安排、工作日程、招标工作的流程、各流程时期的责任人、服务质量保证措施、服务承诺、服务优势、项目部人员组成、提供的资料、投入的设备等内容。

招标方案中项目部人员的组成是业主比较容易忽视的事情。由公司领导牵头将项目承揽下后,一般都是将项目交于一个项目经理班子去进行项目操作,而项目经理班子的工作能力并不能反映出一个公司的综合能力,但往往又代表了一个公司的形象和水平。在项目经理班子进入工作后,他们做的才是代理业务的具体工作,这时派出的项目经理的工作能力就显得十分的重要。招标招代理机构时,可以增加“项目经理答辩”的内容,对项目经理进行现场考核,看派出的项目经理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工作的认真程度、对工程类或相关招标法规的了解程度以及知识面的熟悉程度等,进行口头问答和现场考核,不用局限于学历和职称,就看认真程度。学历高并不一定有工作能力,职称高并不一定有好的服务意识,进入招标这行,大家都是新兵,一个博士不一定能干的了,中专毕业不一定就工作的差,全看是否热爱这份工作。所以招代理机构的项目经理是项目执行的灵魂人物,是招标代理工作操作的关键,他的工作能力直接影响到项目的操作质量和结果,而现场是最好的考场。有了合理、严谨的招标方案,再有了能够执行此方案的人,其他都不重要了。至于流程和日程安排等各个公司也有差距,它是一个公司的整体素质,选定了代理机构就已经成了定局(与找一个项目经理不同,一个公司各项目经理之间有很大差距),而质量保证和服务承诺大家都会做,只有执行这项工作的人是很不同的,差距相当大。
基于代理机构的工作流程,项目经理带头组织个项目班子一般也就3-4个人,具体工作都是以项目经理为主,所以选一个精明强干的项目经理太重要了,或者干脆项目经理可以一票否决。

3、招标代理资质、业绩和资格

代理机构的资质条件无须研究。而对于招标代理机构业绩的要求,不能太有针对性,不能比着一家代理机构的业绩来要求,或提出歧视其他代理机构的不合理的要求,什么要有本地工程几项业绩,还有对于个人资格的要求,要有××地区的培训证书等,都是违背《招标投标法》的,其实,它与招其他类别的单位和队伍一样,招代理机构也应该遵循《招标投标法》,遵守与之配套的相关法律法规,不能含有歧视性或不平等条件来限制其他投标人,哪怕是邀请招标招代理机构。至于业绩的要求,有类似业绩即可,而对于个人的资格条件,笔者还是认为关键在项目经理的综合素质和能力,而非职称和学历。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08-7-31 10:23
4、社会信誉

现在提倡和谐社会,那么在和谐社会中什么是主要因素,那就是诚信,没有诚信就构不成和谐。和谐社会中不但个人要讲诚信,一个集体、一个企业、一个国家政府机构都应将诚信放在第一位。政府诚信了才能取信于民,企业诚信了才有发展,集体诚信了才有前景,每个人都讲诚信了才有和谐社会。所以对于一个靠服务质量取胜的招标代理机构,社会信誉就是它的生命。其中,资质有没有弄虚作假?业绩有没有虚报?人员有没有假冒?过去有没有经济纠纷?有没有违规操作的经历?有没有质量投诉?有没有受过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或刑事案件的追究等,如果有都是这个企业社会信誉的缺陷。《招标投标法》颁布后国家八部委局相继出台了各种办法和规定,明确制定了违规违法的界定和处罚的罚则,但因为疏于管理和统计(还有制度上的漏洞),对于发生过类似问题的公司,并没有人去深究和纪录,或者简单处理后就放任自流了,所以招标代理机构在诚信方面只讲对业主负责却很少认真想怎么对自己负责的,在承揽代理项目时,反而有些劣迹的公司更有一套钻法律空子的能耐和经验,更加适应些潜规则。对这样的公司,招标人对其考核还是个盲区。

项目操作中一个不讲信誉的招标代理公司,不会认真考虑整个项目操作中如何依据《招标投标法》的规定为业主服务,帮助业主找一个技术条件满足项目要求,又为国家节省资金的合同签订人,而是首先考虑如何满足个人私利,达到什么目的,怎样暗箱操作,让个别人满意,把国家的钱挣到个人手里等诸如此类,做出些损害国家利益的事情。

而招标招代理机构,信誉十分重要又不好审核,它不象施工队伍那样在行业中的管理很统一,口碑如何大家都知道,受过什么处罚都公示过,招代理机构对信誉一块的评审是个难题。

能否象施工单位那样将代理公司的违法违规违纪的纪录管理起来,将法则规定的严谨、严厉些(三-五万元的罚款对招标代理公司来讲根本不算什么),让敢于触犯法律法规高压线的人一触即亡,省得再去祸害自己并连累他人。

总之,招标招代理机构与招其他人一样,也应遵守《招标投标法》以及配套的法律法规,也应规范操作,也应将业主对代理机构的各种要求写清楚,将项目情况写清楚,将合同初稿备上,给予各投标人以统一的条件(这个条件主要是指其对项目的知情权),不要对各投标人有远近之分,不要搞一些背后交易。虽然招标只是权宜之计,但业主应知道国家对招标的规定是很严肃、严谨的,不是盲目的报个价,或干脆就是打个幌子为掩人耳目,或为应付上级来做这么个事情。业主应知道你所从事的这个招标工作,来的投标人可都是招投标行业的专家,他们对什么是招投标以及招标中的猫腻儿门儿清,所以做为业主方应了解“招标”到底是什么?怎样做才符合《招标投标法》?招标招代理机构是否对项目有利?采用什么评标方法选定中标人?如果对这行不是很明白,就不要轻易打招标的旗号,免得闹出笑话,或做出违反法律法规的事情,引起些不必要的麻烦。

笔者一直对招标招代理机构持不支持意见,对于有些业主方没有搞明白“招标”是什么就盲目招代理机构很反感,总感到有些煞有介事的意思,或推托责任之嫌。所以,做为业主在考虑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选定时一定应慎重,还不是很明白时尽量不要采用招标这个方式。决定招招标代理机构时,一定要事先认真学习《招标投标法》和相关配套法规,尽量多的了解与招标有关的知识,不能不懂装懂。

如果将招标工作做到都能规范的招招标代理机构了,那么,你已经具备了《招标投标法》规定的“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能力,干脆去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个案,自主招标即可,省得还要委托别人又增加一道手续,那么麻烦。如果自己都感到没有自主招标的能力,那么何苦要招招标代理机构呢。

保存时间:2008-7-30 下午 07:57:34
原标题:招标找代理机构 - 毅青的招标博客 - 中国招标人博客
作者: 王毅青    时间: 2008-7-31 12:52
<p>
引用第6楼bidboy2008-07-30 11:55发表的: 我国的任何一部法律都没有规定选择招标代理机构需要招标,因此目前很多比选什么的都是属于打擦边球。既然法律赋予我们选择代理机构的权力我们为什么不相信我们自己的能力呢!如果一个法律赋予你选择招标代理权力而自己都不敢于使用的招标人,他还能有去争取更大权利的机会吗!我建议招标人从争取选择招标代理机构的权利开始吧!
</p><p>招标人自主选择招标代理机构,是《招标投标法》赋予招标人的权利。</p><p>选择的方式有:协商、比选和招标。</p><p>目前大都是协商方式(也有找几家协商的)。比选和招标是大同小异,没有规定“招标”,就来比选。</p><p>但虚假的或应付上级领导检查或推托当事人责任的任何方式,都是对招标的亵渎。这个旗号打的有些梗喉。。</p>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08-7-31 15:58
根据我在学习《世界银行》采购招标知识时得到的理解:选择“招标代理”,类似于选择咨询公司。其服务的质量是重要的。

所以,世界银行不主张通过“招标”的方式来选择咨询公司;

对于国内才用“招标”的方式来选择,再加上某些强制的规定——本人亦有怀疑。
作者: lanchong    时间: 2008-8-1 08:11
1楼说的可能是类似于国办发〔2007〕3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预算单位2007-2008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的文件吧!很多人将该文件的内容理解为当招标代理费达到50万元就要进行招标来选招标公司。
本人对此理解很有异议,但也无奈!
现贴上来,供大家研究!
作者: lanchong    时间: 2008-8-1 08:11
国务院办公厅文件
国办发〔2007〕30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预算单位2007-2008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中央预算单位2007-2008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
                二○○七年五月五日

中央预算单位2007-2008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
  一、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
  以下项目必须按规定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
目录项目    适用范围    备  注
一、货物类        
台式计算机        
便携式计算机        
计算机通用软件    京内单位    指操作系统、数据库管理系统、中间件软件、办公软件、防病毒软件
服务器        
网络设备        指交换机、路由器
程控交换机        
复印机        
印刷设备        
多功能一体机        
一般办公用品:   打印机   传真机   电话机   扫描仪   投影机   碎纸机   照相机   摄像机   电视机   电冰箱   复印纸   移动存储设备       京内单位京内单位京内单位京内单位   
汽车        指单价在5万元以上的轿车、越野汽车、面包车、大客车
电梯    京内单位    指单价在10万元以上
供暖锅炉    京内单位   
空调机        
办公家具    京内单位    指单项和批量金额在2万元以上
建筑装饰材料    京内单位    指单项和批量金额在20万元以上
变配电设备    京内单位   
二、工程类        
统一组织的房屋(含宿舍)修缮、装修    京内单位   
三、服务类        
汽车维修    京内单位   
汽车保险        
汽车加油    京内单位   
印刷项目    京内单位    指单项和批量金额在2万元以上
会议服务    京内单位   
工程监理    京内单位   
机关办公场所物业管理    京内单位    指单项和批量金额在50万元以上
注:表中“适用范围”栏中未注明的,均适用所有中央预算单位。
  二、部门集中采购项目
  部门集中采购由部门自行组织,可以委托集中采购机构或采购代理机构采购,其中涉及集中采购机构采购的项目,应当委托集中采购机构组织采购。以下项目原则上应当实行部门集中采购:
  (一)货物类。救灾物资、防汛物资、抗旱物资、农用物资、储备物资、网络专用设备、医疗设备和器械、计划生育设备、交通管理监控设备、港口设备、农用机械设备、气象专用仪器设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设备、测绘专业仪器设备、消防设备、警用设备和用品、专用教学设备、广播电视和影像设备及专业摄影器材、文艺设备、体育设备、海关专用物资设备、税务专用物资装备、边界勘界和联检专用设备、质检专用仪器设备、金融系统专用设备及有价单证和凭证、救助船舶和直升机、执法船艇、检察诉讼设备、法庭内部装备、救护车等特种车辆、缉私船、地震专用仪器设备、水利专用仪器设备(水保、水文专用仪器设备)。
  (二)工程类。部门确定的本系统单位公用房建设及修缮和装修工程。
  (三)服务类。本部门或本系统信息管理系统开发及维护项目,部门确定的其他有特殊要求的专用服务项目。  
  三、分散采购限额标准
  除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和部门集中采购项目外,各部门自行采购单项或批量达到50万元以上的货物和服务的项目、6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应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有关规定。
  四、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的项目,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一次性达到120万元以上的,必须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政府采购工程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2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应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作者: aaronxu_cn    时间: 2008-8-1 14:36
毅老师说的情况,在很多地方都有。有的业主招标选择招标代理机构,更有地方的招投标中心会对某年中心所有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资格进行招标。
作者: 阁主    时间: 2008-8-1 16:53
我最近遇到一个情况:省发改委说超过8000万RMB的可以进行招标代理机构的比选,低于8000万RMB无需比选。可是地方做法是不论多大的项目 都要进行比选。

比选材料典型的带了地方保护的色彩。如:“某省内诚实信用单位”等

如果是招标代理机构 你该怎么办?
作者: tongcheng007    时间: 2008-10-9 11:55
现在干什么都难啊,招标代理机构人员水平参差不齐是事实啊。可是没办法,那么一点招标代理费又能养活几个工程师!!
作者: 王毅青    时间: 2008-10-11 21:02
在没有弄明白招标是怎么操作时,就煞有介事的招代理机构,很令人讨厌.是对知识和行业的不尊重.
作者: 水莲儿    时间: 2008-10-15 15:57
招标行业的纷繁复杂又启是所有人都能明白的呢,但是一个招标代理机构如果没有一个公平、公正为客户服务的心态那肯定不是一个好的招标代理公司。
作者: 一叶小舟    时间: 2008-10-30 16:24
这种现象这么普遍,你们知道我们这的一家招标公司为了中标,降了几个点吗?大伙也来猜猜!
作者: 王毅青    时间: 2008-11-3 08:12
降至脚脖子。
但会缺少很多的服务。例如
不负责编制标底;不负责工程量清单;不管编制和签订合同;技术部分不把关;商务部分千篇一律;出现问题不管协调。
至于开标、评标过程的失误就更别说了。
作者: 人在天涯    时间: 2008-11-3 10:28
我是河北的一家招标代理公司员工,我们这里今年各系统的项目招标基本都需要招标代理进行招标进行选定了,实在是白白浪费大量的资金和精力,百害而无一利阿。
因为招标代理单位招标基本都是看谁的工作做的到位,然后走个形式的问题,形式主义害死人阿。 [s:6]  [s:6]
作者: 我已开始练习    时间: 2008-11-3 11:05
分段以后看的清楚多了
作者: mercy    时间: 2008-11-3 14:04
[s:5]
新手上路!多多指教!好文章顶一下,
作者: 雨痕    时间: 2008-12-26 12:15
我在一家地方上的招标公司工作,来到公司看到的都是些让我很诧异的事情,我见证的都是所谓的财政拨款的项目都是w我们公司的,可见老总关系之硬,政府之黑……

国家的什么法律法规到地方上都贯彻不到位……
我们也就成了整天陪着领导吃喝玩乐的小跟班……
还提什么技术标啊!哎……
招标招的是关系……评标评的是人情……
我们公司最经典的事情就是自己做投标书来投自己的标……
是不是很让人[s:18]
所谓的阳光事业就在这样的大环境下生存着!
很猛很可怕……
作者: 宝儿    时间: 2009-2-17 16:55
我在一家地方上的招标公司工作,来到公司看到的都是些让我很诧异的事情,我见证的都是所谓的财政拨款的项目都是w我们公司的,可见老总关系之硬,政府之黑……

国家的什么法律法规到地方上都贯彻不到位……
我们也就成了整天陪着领导吃喝玩乐的小跟班……
还提什么技术标啊!哎……
招标招的是关系……评标评的是人情……
我们公司最经典的事情就是自己做投标书来投自己的标……
是不是很让人

[雨痕] 抓狂

所谓的阳光事业就在这样的大环境下生存着!
很猛很可怕……


说的好现实哦,现在的社会是人吃人的社会啊,钱才是最亲的
作者: sdwf    时间: 2009-2-22 20:14
头几天我们这里的招投标中心,招我们代理机构,一个五千万的项目最后中标的代理公司报价两万五,监管机构带头这样,我们能有奈何?
作者: 王毅青    时间: 2009-2-23 10:52
招标代理机构说到家还是一个咨询机构,虽然有些公司由于这样那样的原因工作做的不好,人员能力上有差距,但他的工作性质还是咨询方面的代理,并不单单是组织个开标就完事,对专业性要求还是很高的,所以,咨询机构的选定使用招标方式,确实有些欠妥当。
作者: 冬天    时间: 2009-2-24 14:26
什么都不是,还是招标代理机构太多了。中字头的几家公司基本上都对着一定的政府部门干活。

招标代理机构之间的竞争越来越厉害了。现在河北、山西等地基本上凡是招标都有先招招标代理机构了
作者: 大米粒    时间: 2009-2-24 15:59
我很同意3楼的看法,现在的招标人把招标代理工作想的太简单,让他自己当代理机构招一个试试,不是代理机构不想维持三公原则,苦咯!
[s: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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