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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投标问题!!!(含被扣保证金问题) [打印本页]

作者: borogia    时间: 2008-8-2 09:27
标题: 投标问题!!!(含被扣保证金问题)
具体内容见楼下!

我公司系山东一家建设施工企业,现在山东另一地参与工程投标,因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办理入境施工许可证,导致投标失败。该工程系公开招标,进入开标阶段只有三家,我公司因入境施工许可证的原因被判出局,同时招标方认定不满三家本次招标成为废标。招标方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因投标人原因导致招标失败的,扣留了我方三十万元的投标保证金,请问是否合理,于法是否有据!该投标保证金能否退还?
作者: fyxx2008    时间: 2008-8-2 10:57
还没听说有这样的规定!
作者: goldseason    时间: 2008-8-2 14:33
一般来说,施工招标都有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环节。


每个地方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对在当地承揽施工的施工单位作出什么样的规定,是无可厚非的。


但有一事比较蹊跷,在报名环节,如果这家施工单位不满足当地的规定,大可拒绝其进入后续的购买招

标文件,提交投标保证金环节。为什么允许报了名,购买了招标文件,并提交了投标保证金,在投标环节才被认定为不符合要求呢?
作者: wlwxzhao    时间: 2008-8-3 10:06
引用第2楼goldseason2008-08-02 14:33发表的:

每个地方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对在当地承揽施工的施工单位作出什么样的规定,是无可厚非的。

.......


我觉得这是对不同的投标人实行了差别待遇,实行了地区封锁,严重违反了《国务院关于禁止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实行地区封锁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303号)
 第三条  禁止各种形式的地区封锁行为。
  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规定,以任何方式阻挠、干预外地产品或者工程建设类服务(以下简称服务)进入本地市场,或者对阻挠、干预外地产品或者服务进入本地市场的行为纵容、包庇,限制公平竞争。
及其他条款的规定,应该值得厚非。

国务院关于禁止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实行地区封锁的规定.doc

33 KB, 下载次数: 24


作者: goldseason    时间: 2008-8-3 15:30
引用第3楼wlwxzhao2008-08-03 10:06发表的:



我觉得这是对不同的投标人实行了差别待遇,实行了地区封锁,严重违反了《国务院关于禁止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实行地区封锁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303号)
 第三条  禁止各种形式的地区封锁行为。
.......

第三条 禁止各种形式的地区封锁行为。
  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规定,以任何方式阻挠、干预外地产品或者工程建设类服务(以下简称服务)进入本地市场,或者对阻挠、干预外地产品或者服务进入本地市场的行为纵容、包庇,限制公平竞争。



  我注意到了“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规定,以任何方式阻挠、干预外地产品或者工程建设类服务(以下简称服务)进入本地市场,或者对阻挠、干预外地产品或者服务进入本地市场的行为纵容、包庇,限制公平竞争。



但并无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规定,说“办理入境施工许可证”是违法啊。
作者: wlwxzhao    时间: 2008-8-3 19:33
继续讨论:
要求“入境施工许可证”属于什么东西?是行政许可还是其他?
行政许可是要有法律设定才可以的。
省内企业可以不办理,而对省外企业设置前置条件进行投标的限制,就是实行差别对待。
作者: goldseason    时间: 2008-8-3 19:57
引用第5楼wlwxzhao2008-08-03 19:33发表的:
继续讨论:
要求“入境施工许可证”属于什么东西?是行政许可还是其他?
行政许可是要有法律设定才可以的。
省内企业可以不办理,而对省外企业设置前置条件进行投标的限制,就是实行差别对待。

1、当地的情况,我也不得而知。既然当地建设行政主管作出了这样的规定,也应该有它的道理。


2、至少现在没有法律、法规等认定“入境施工许可证规定”是违法的。


3、省内企业可以不办理,那也可能在日常的管理中,这样施工企业已经贯彻了当地的诸多建设施工相关

规定,而外地施工企业尚未能充分学习这样规定,利用办理“入境施工许可证”的机会,对这样外地施工

企业加以宣贯、教育等,也未为不可。这也谈不上排斥了外地施工企业。
作者: wlwxzhao    时间: 2008-8-4 07:38
继续讨论:
“入境许可证”是属于违反《招标投标法》第六条之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
作者: borogia    时间: 2008-8-4 08:30
那个东西的全称是外地企业进入XX市建筑市场注册登记证
作者: goldseason    时间: 2008-8-4 08:53
引用第8楼borogia2008-08-04 08:30发表的:
那个东西的全称是外地企业进入XX市建筑市场注册登记证


我本来想问,是不是什么登记备案证什么的。这样一来,倒是验证了我的猜测。
作者: borogia    时间: 2008-8-4 08:57
楼上的什么意思,我确实刚接手这个,不大了解
作者: gdonline    时间: 2008-8-4 10:24
原来工程招标还有这么多限制的呀。
作者: 面霸180    时间: 2008-8-4 11:15
确实有点貌似限制外来地区企业,不过好多地方都要求这个东西。至于扣除保证金实在是有点过了!
作者: goldseason    时间: 2008-8-4 12:23
是不是你们报了名,买了招标文件,并提交了投标保证金后,在投标的时候,没有能及时办理出“外地企业进入XX市建筑市场注册登记证”?
作者: borogia    时间: 2008-8-4 14:08
是的,正好因为资格后审而且开标的时候就剩三家了,我们因为没有这个东西,所以资格后审的时候被排除了,标也成了废标,然后就……
作者: 王毅青    时间: 2008-8-4 15:08
扣投标保证金是不对的。
作者: 王毅青    时间: 2008-8-5 14:20
可以向监督机构提出质疑:1、《招标投标法》第六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2、废标理由的不确切,没有撤回投标。
应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不但要求返还投标保证金,还得让这个“准入证”的地方规定讲出一个大家都能接受的道理来。 [s:3]
作者: 倪志军    时间: 2008-8-5 14:21
对楼主所提问题,我遇到过,每个省(直辖市)都可能有个什么备案证之类的,不过本省内设置这个东西到是第一次听说, 对此勿需管它,当务之急.你只有以我单位既然无这个备案证,但又报到了名,买到了招标文件为由,要回保证金.注意,你的目的是要回保证金,而不是争论其它的.---倪志军回复
作者: 王毅青    时间: 2008-8-5 15:11
标题: 凭什么
<p>这个证只是为了备案,收个办证、备案的成本费也就罢了,要回投标保证金即可。人员撤回,生不了那气。</p><p>没有任何理由扣咱保证金,家数不够是招标人或代理机构的责任,不能搁在咱头上。</p><p>如果是以管理备案为借口收取高额管理费用的就可以去投诉。这个证各地市估计都有,只是有为工作的,有为赚钱的。</p><p>也碰到过类似情况,也有收费很不像话的。一年几万的都有。凭什么?我在自己省有管我的,我的资质证书是建设部发的,凭什么在你这里就不行,还得备案,全国三十几个省我备的过来吗?还不算各地市滴。即使备案也不能收我管理费,我有人管。</p><p>咱今天讨论先申明不是说您这个项目。说不好听的,遇到类似情况还得细想,有可能是骗人滴。什么保密的项目?高科技吗?施工招标能只有三家投标,还有一家纯属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误闯误撞进去的。还有讲理的地方吧。 [s:8] [s:8] </p><p>就见不得这么欺负人滴。。。。。。</p><p>2楼的疑问极其有道理。。。。。。</p>
作者: xhx    时间: 2008-11-25 13:52
如果说注册登记证,应该是可以理解的,这样利于建设主管部门监管。但是应该在招标公告或资格预审文件中就注明,注明后可以拒绝其提报资格预审文件或投标文件,但不应扣其投标保证金。
作者: bidboy    时间: 2008-11-25 16:12
我觉得各地建筑主管部门大多有这样的规定,属于地方保护。与招标投标的宗旨是不相符的。以此拒绝投标也就算了,以此扣投标保证金实在过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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