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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请教工程招标澄清修改 [打印本页]

作者: na881016    时间: 2008-9-5 14:43
标题: 请教工程招标澄清修改

作者: na881016    时间: 2008-9-5 16:39

作者: sdwf    时间: 2008-9-6 14:05
你请教,还得巴结你!
作者: lshy240    时间: 2010-10-21 1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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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etan719    时间: 2010-10-22 08:36
问问题,还把问题给捂着,挺新鲜啊!
作者: zzj0102    时间: 2010-10-22 08:55
高人啊,强烈震撼并佩服中……
作者: lwg791001    时间: 2010-10-22 16:24
是什么呀
作者: lasiya3377    时间: 2010-10-26 14:53
是新鲜~
作者: sth8995    时间: 2010-10-26 14:59
这个楼是私房,告个BT,无偿回购。

新事物!
作者: sth8995    时间: 2010-10-26 15:01
通过8楼的回复,我看到了楼主的内容:

他问各位吃饱了没有?
作者: lasiya3377    时间: 2010-10-26 15:31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 第89号
第二十条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同时报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当然实际工作中推行资格后审的当然只能网上澄清了。
作者: keyshow    时间: 2010-11-27 1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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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yxy292    时间: 2010-12-3 09:48
[s:88]回复才能看???
看完了岂不是还要再回复一遍???
[s:69]
作者: 王毅青    时间: 2010-12-7 11:29
真会盖楼啊。回复了俺也不看。
作者: ghdbb    时间: 2013-11-25 2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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