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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药品实行顺加作价一定要注意便宜药品的固定服务费 [打印本页]

作者: 安华时代    时间: 2008-10-8 11:33
标题: 药品实行顺加作价一定要注意便宜药品的固定服务费
药品实行顺加作价一定要注意便宜药品的固定服务费  

    (中国政府要求对中标药品实行顺加作加。在顺加作价条件下,使用高价药对医院的好处更多)这是个很大的问题,但是有办法解决。有很多不同的选择。  

    第一,允许医院收取固定的服务费。例如有两种药品,一个是10元人民币,一个是100元人民币,全部都服务费按处方收取5元的服务费,也就是处方调剂费用。这样做会使便宜药品收取的服务费偏高。  

    第二,固定的服务费加上一个固定的加成率。例如2元的固定服务费再加成10%,这样10元的药品是10+2+10×10%=13元;100元的药品是100+2+100×10%=112元。  

    第三,固定的服务费加上不同的加成率。还是2元的固定服务费,以50元为限,50元以内的加收10%,就是10+2+10×10%=13元;超过50元加收比例就要降低,药价越高,加收的比例越低。例如一百元的加收2%,100+2+100×2%=104元,这样价格越高的药品医院的收入越少,可以鼓励医院购进相对便宜但质量有保证的药品。  

    这种作价办法的实施可能会遇到技术上的困难,但有计算机系统的辅助应该没问题。澳大利亚和南非都采用第三种方法。在加拿大,有很多地区都在这样做。实行顺加作价,一定要注意便宜药品的固定服务费。将服务费的标准确定为15~16%是很公平的。少于这个百分比,机构运转就会出现问题。这是药品管理费、服务费。如果有很多的病人,15%就是合理的。我个人认为低于30%都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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