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bs.ebnew

标题: 【疑问求解】关于后续采购使用单一来源采购的问题 [打印本页]

作者: flashman9911    时间: 2008-10-13 14:12
标题: 【疑问求解】关于后续采购使用单一来源采购的问题
小弟在一家设备厂商从事招投标工作,目前遇到一个问题希望可以得到专业招标机构和政府采购中心的高人指点一下。

情况描述:客户在去年的实验室建设中招标选中了我们的全套实验解决方案,使用情况良好,今年由于使用规模扩大实验室设备需要进行扩充,由于实验室设备和整套教学方案全部采用我们的产品,所以客户为了保持教学的延续性想今年通过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采购我们的设备。对于这种情况,政府采购中是否允许?如果允许客户应该如何向财政部门申请项目的采购方式?这种单一来源采购是否也同样需要在媒体上发布公告?
作者: pet2pet    时间: 2008-10-13 15:07
关系好,不单一也给你搞成单一的
关系不好,单一的也给你搞成公开的
各地做法不一
作者: bidboy    时间: 2008-10-13 15:27
一般来说除了公开招标,其他采购方式都要经过财政主管部门的审批方可进行。单一来源肯定也需要审批,具体审批程序采购人应该知道,如果不清楚可咨询主管机构。可能个地做法不完全一致。
作者: lanchong    时间: 2008-10-13 15:39
这种情况,过去叫续签合同。现在我教你两种方法:
第一种:就是你说的“通过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采购”你们的设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情形的,直接邀请供应商前来与采购小组谈判、确定供应商以及签订合同。
请注意:一是“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二是价格等于或低于原中标合同的单价。
第二种:是我们在实际工作中偶尔采用的一种方法,也是第一种方法的变种,我们称之为“随标”。如果采购人希望采用原招标的合同来续签供货合同,可以向原招标公司申请,采用直接邀请原中标供应商前来与采购人代表谈判、签订合同,原招标公司向原中标供应商和采购人增发随标中标通知书,进行“随标采购”。
请注意:一是采购人愿意否?二是招标公司会不会操作?若会,愿意否?因为是要担当一定风险的,如果业务不熟练,就会出问题,麻烦就大了!三是必须添购与原招标时中标的设备型号、单价完全一样,四是“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五是“随标采购”的各项要求和规定应该符合所随项目招标时的所有规定,六是这种做法目前还没有法律依据作保证。
供你参考吧,祝你好运!
作者: flashman9911    时间: 2008-10-13 15:47
TO:lanchong
如果后期采购的设备和前期采购的设备关联性非常强,而且金额超过了前期合同的金额怎么办呢?
这种关联性很强单一来源采购一定要经过招标公司或者政府采购中心吗?如果财政部门批准客户能不能按照前期合同的折扣和优惠条件和供应商直接签订合同?
作者: 杨予泠    时间: 2008-10-16 19:01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欢迎光临 bbs.ebnew (http://bbs.ebnew.com/) Powered by Discuz! X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