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第2楼fishfishli于2008-11-10 17:04发表的:
在广东有预中标一说,预中标就是给供应商质疑的机会哦~
如果现在顺延到第二中标人,那么可以没收第一中标人的保证金吗?
引用第4楼面霸180于2008-11-11 15:07发表的:
广东确实要先预公示才能上公示的,比较麻烦。
猜测的可能很有道理,但是想取证就太困难了,就算成功了,三年不允许他们进入政府采购市场,也完全可以重新注册一公司啊!买的哪有卖的精啊?
要我就没收保证金自己留着了,不知道这个项目保证金有没三万多?估计是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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