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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探讨市场机制条件下公共采购法律制度发展 [打印本页]

作者: 招标投标人    时间: 2008-12-12 15:00
标题: 探讨市场机制条件下公共采购法律制度发展
2008121013384869.gif           11月28日上午,中央财经大学中财大厦二层学术报告厅座无虚席,第四届中国财经法律论坛(中国财经法律论坛·2008)暨“公共采购国际论坛·2008”隆重开幕。国家有关部委、地方政府及立法机关、司法机关等相关方面的专家,高等院校、研究机构的学者,以及来自欧盟、美国等国家和地区的公共采购法专家共聚一堂,就我国及国际范围内公共采购改革等重要问题进行论坛交流。
       上午9点,论坛准时召开。中央财经大学副校长侯慧君首先致辞,几位特邀嘉宾立足中国国内的经验,针对公共采购法的现代化与法律改革进行发言。财政部条法司司长杨敏在《政府采购法》本土化与现代化的主题演讲中提出,应基于现有法律的实施状况开展评估调研,为进一步完善我国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出台《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做好准备。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法规司处长张治峰、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法规处处长韩晓芬、欧洲委员会内部市场与服务总司公共采购政策司司长伯特兰·卡桑先生分别演讲。
  
  据了解,此次论坛为期两天。论坛期间,相关政府官员、专家学者将围绕我国及国际公共采购法的改革与现代化趋势、公共采购的创新与诚信制度建设及公共采购与绿色供应链等内容展开讨论,外国专家也对本国和本地区公共采购情况进行介绍并参与讨论。
  
  记者了解到,为加强我国财经法律理论与实务研究,推动我国财经法制的健康发展,中央财经大学从2002年开始,每两年举办一届“中国财经法律论坛”大型理论与实务研讨会,为财经法律专家、财经领域实务工作者提供了较高端的交流互动平台,在业内受到一致好评。在2004年召开的“法学与经济学的对话:宏观调控与市场规则”主题论坛中,我国著名经济学家吴敬琏教授、著名法学家江平教授就政府宏观调控的合理性与合法性问题,从经济学和法学角度分别发表主题演讲并进行现场对话,在我国经济学和法律学界引起强烈反响。
  
  本次论坛为中国财经法律论坛的第四届,也是首次围绕市场机制条件下的公共采购法律制度发展进行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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