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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出台政采服务收费标准 多数采购中心表示不会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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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招标投标人
时间:
2009-1-15 1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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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出台政采服务收费标准 多数采购中心表示不会收费
日前,四川省物价局下发了《关于四川省政务服务中心和政府采购中心招投标服务收费的通知》。据四川省物价局收费管理处一刘姓工作人员介绍,这是四川省第一次就政府采购服务收费出台相关标准。
《通知》规定,招投标交易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指导价,就是说可以在规定的标准范围内浮动,可以降低,但不能超标准收费。”该名人士表示,政府采购是政府内部事务,有预算经费保障,收费只是起到弥补经费不足的作用。如果经费充足,不收费更好。
根据通知,四川省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和政府采购中心为开标、评标提供服务场所和相关服务业务,可以收取招投标服务费。
其他政府采购方式的收费参照招投标收费执行。招投标服务收费一律实行按宗计收。
具体收费标准为:开标服务费,收费基数700元。收费基准时间以1个小时计算,不足1个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以后每增加1小时,收费额增加20%。评标服务费,收费基数700元。收费基准时间以4个小时计算,不足4个小时按4个小时计算;超过4个小时的,每增1个小时,收费额增加20%。抽取评标专家不得收取费用。
不过,对于这个收费标准,四川多数政府采购中心并不是很热心。“我们是全额财政拨款,不需要收取服务费。”广元市政府采购中心主任易春明表示。攀枝花市政府采购中心主任林隆均也持同样看法,他认为,这个通知主要适合建设工程招投标运作,原来工程招投标服务收费比较乱,这个标准可以起到一定的规范作用;此外,通知对于政府采购中的社会代理机构也有规范作用,但对于采购中心缺乏现实意义。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作者:孙立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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