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第3楼lanchong于2009-02-10 08:39发表的 :
我们(在北京)做询价采购时是不进行谈判的,但询价小组对在报价截至时间内供应商提交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时,如有疑问的,可以书面形式或者当面向供应商进行质询,质询内容不得涉及对询价文件或报价作实质性变更。质询答复资料作为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如果当面质询,应做好会谈纪录。
引用第5楼goldseason于2009-02-10 13:19发表的 :
那和招标好像没有什么区别嘛?
引用第6楼bidboy于2009-02-10 13:21发表的 :
有很大区别,请仔细阅读采购程序。
引用第7楼goldseason于2009-02-10 13:23发表的 :
我刚刚大致看了一下,询价和公开招标在“开、评标”环节应该是一样的吧
引用第8楼bidboy于2009-02-10 13:30发表的 :
询价没有开标,询价一般是采购比较通用的设备,因此评审是满足要求的最低价成交。
引用第9楼goldseason于2009-02-10 13:37发表的 :
是这样的,我们想通过询价方式(不是政府采购项目)选择比较小的项目的施工单位。
.......
引用第11楼lanchong于2009-02-13 22:24发表的 :
政府采购法规定,询价采购是“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并且供应商报的是不可更改的一次性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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