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第1楼hewang于2009-02-16 14:52发表的 : 既然甲方在招标文件中提出,而乙方在投标时也同意了这一要求 那么乙方不能提供银行预付款保函,是乙方违约行为 甲方有权没收其履约保函,并主张与其解除合同 但让人无法理解的是,甲方为什么不接受不要预付款,先行垫款订货等方法呢,这是对甲方有利的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