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第4楼dianpudding于2009-03-11 12:28发表的 :
如果在招标文件中说明并公布,应该没问题。针对该项目的特殊性,采购办不会支持也不会反对
引用第7楼dianpudding于2009-03-14 15:00发表的 :
首先,这样做并没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所以个人认为,只要采购办没有反对意见,就可以操作
引用第10楼goldseason于2009-03-15 21:58发表的 :
没有规定,设置最低价格是不对的。
在监理招标中,一般规定如果报价低于指导价的80%就作废标处理
引用第11楼bidboy于2009-03-16 08:59发表的 :
监理招标属于工程招标范畴。是招标投标法规范的。
引用第13楼青橙于2009-03-16 09:54发表的 :
版主,监理招标属于服务还是工程的?
.......
引用第16楼dianpudding于2009-04-20 08:39发表的 :
为防止恶意竞争,可以在招标文件中设定某个价格为基准价,报价低于或等于此基准价的价格分得满分,高于基准价的按公式计算
引用第9楼汉瓦于2009-03-15 20:08发表的 :
法无明令禁止即合法,个人觉得可以。
作用:防止恶意竞争,以低成本报价,然后在实施中通过其他方式进行“亏损的弥补”。
引用第9楼汉瓦于2009-03-15 20:08发表的 :
法无明令禁止即合法,个人觉得可以。
作用:防止恶意竞争,以低成本报价,然后在实施中通过其他方式进行“亏损的弥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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