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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不平衡报价问题 [打印本页]

作者: wlwxzhao    时间: 2009-2-27 08:49
标题: 不平衡报价问题
在工程量清单招标时,为遏制投标人的不平衡报价,招标人会在招标文件中规定:如投标人的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高于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文件的同一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平均值20%的,该投标文件无效。
而在实际招标时,如果部分投标人串标,拉高某一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而导致没有参与串标的投标人的正常综合单价偏离导致其投标无效。
请问有什么好的办法来杜绝此类情况的发生。谢谢1

作者: lin542655    时间: 2009-2-27 10:25
部分投标人串标,拉高某一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而导致没有参与串标的投标人的正常综合单价偏离

这个偏离应该是偏低,与规定(如投标人的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高于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文件的同一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平均值20%)不相背,没有参与串标的投标人不的投标会因此而无效吧。

个人理解。期待专家的解答。
作者: wlwxzhao    时间: 2009-3-1 08:57
请大家不吝赐教!!!
作者: 汉瓦    时间: 2009-3-1 13:00
不妨这样规定:
如投标人的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高于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文件的同一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平均值20%的,且评标委员会认定此综合单价(或偏离)明显不合理的,该投标文件无效。
作者: goldseason    时间: 2009-3-1 13:25
投标人的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高于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文件的同一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平均值20%的,若该投标人无法提供令评标委员会认可的合理解释的,该投标文件无效。
作者: wlwxzhao    时间: 2009-3-1 13:26
是个不错的办法,但对评委的要求比较高,特别是造价类的评委。而在我们小县城,造价类的专家比较少,如果每个项目都是这些专家,弄不好会出点事情。
作者: wlwxzhao    时间: 2009-3-2 08:41
还有其他好的方法吗?
作者: 汉瓦    时间: 2009-3-2 09:15
如投标人的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高于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文件的同一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平均值20%的,且这样的清单项目累计达到其报价的2%以上的,该投标文件无效。

——好象也不能避免串标者通过抬价,使其废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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