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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警方破获首例串通投标案 [打印本页]

作者: vicky224    时间: 2009-3-1 17:05
标题: 警方破获首例串通投标案
  为牟取暴利,竟买通参加投标的其他单位和人员,进行“串标”,日前新昌县公安局重拳出击,经过1个多月的缜密侦查,成功侦破新昌县首例串通投标案件,12名涉案人员全部落网。
  
  2月16日 ,经新昌县人民检察院批准,潘某等3人因涉嫌“串通投标罪”被依法逮捕,另有9人被取保候审。
  
  事情发生在去年12月22日,新昌县公安局接到招投标中心报案称:2008年11月4日,新昌县里官线石磁至黄坛段公路工程开标当天,浙江桐乡市某公司员工将公司投标文件送到招投标中心门口时,有人拦住他们说愿意支付1万元人民币,劝他们不要投标;他们坚持要自己投标,遭到对方阻扰,并被撕破标书。
  
  这次招标路段为里官线石磁至黄坛段,全长4.79公里,项目总投资1239.4万元,最后中标的单位是浙江越达交通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价为795.6798万元,中标价比桐乡这家公司的报价高65万元。更令人奇怪的是,在投标前,新昌就曾有人打电话给桐乡的这家公司,叫他们不要来投标,愿意购买他们的标书。
  
  警方怀疑,新昌县里官线石磁至黄坛段公路工程招投标过程存在串通投标的嫌疑。
  
  经过缜密侦察,今年1月4日晚,办案民警先后在新昌城区的一些宾馆与饭店内抓获陈某等5名犯罪嫌疑人,1月9日晨,潘某等另外7名犯罪嫌疑人先后到新昌县公安局投案自首。至此,此案的全部涉案人员悉数落网。
  
  潘某等人交代,去年10月至11月间,潘某伙同石某等多人合谋,挂靠越达公司参与里官线石磁至黄坛段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的投标,并授意越达公司丁某联系了杭州、上虞、嵊州等地4家单位“陪标”。陈某等3人合伙参与该项目投标,联系挂靠了杭州、绍兴等3家公司,并通过支付损失费等形式让义乌、东阳等地两公司帮其投标。他们经过多次商谈进行串通投标,潘某等人逐一确定了被他们控制的8家单位的投标报价,并示意可以用撕坏标书等手段阻止较有竞争实力的浙江桐乡某公司投标。
  
  开标当天,潘某等人伙同梁某和石某等叫来的两个小青年,在招投标中心门口拦住桐乡某公司前来投标的员工,先由梁某出面劝说桐乡某公司的员工不要投了,可支付给损失费,遭到拒绝后,梁某等人即上前抢夺标书,在抢夺过程中撕坏了标书封皮。
  
  经过上述一系列密谋策划和操作,最终使浙江越达交通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使该项目的施工权实际落入陈某等一伙人手中。通过一番“运作”,他们将该项目施工权以100万元的价格转卖给了他人。
  
  潘某等相关人员的行为已触犯《刑法》第223条,涉嫌“串通投标罪”。潘某等3人经新昌县人民检察院批准被依法逮捕。

来源:绍兴晚报
作者: heluhua    时间: 2009-3-1 19:46
这个案例的特点在于串通投标加公开拉路抢夺撕坏标书,从幕后操作到公开进行。
作者: wlwxzhao    时间: 2009-3-2 08:31
我们招投标中心就发生过类似情况,但警方最终也没有将抢夺投标文件将之抛进河里的犯罪嫌疑人抓获啊!
作者: markluyang    时间: 2009-3-2 09:03
这个是暴力阻碍投标活动的典型啊
作者: vicky224    时间: 2009-3-2 15:45
值 得 学 习 .
作者: xiaoxiao    时间: 2009-3-2 16:43
这种事肯定在南方出现很正常
作者: vicky224    时间: 2009-3-10 16:05
在全国每个地方都有可能发生。
作者: yijianan150    时间: 2009-3-10 17:18
不太理智~
作者: raidzzy    时间: 2009-4-2 09:58
完全的法盲!无知!可悲!
作者: 中国招标人    时间: 2009-4-8 12:05
了解。。。 [s:125]
作者: 花花草草    时间: 2009-4-8 13:39
这个围标的技术含量低了点!呵呵,成为招标行业的笑话之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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