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bs.ebnew
标题:
招投标法第十七条 怎么理解?
[打印本页]
作者:
raidzzy
时间:
2009-3-12 20:54
标题:
招投标法第十七条 怎么理解?
招投标法第十七条:“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向3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
请问各位大虾们!这里所说的3个以上 是否包括3个本身呢?还是必须要大于3个?
作者:
vicky224
时间:
2009-3-12 21:08
包括三家,货比三家嘛。
作者:
xiaoxiao
时间:
2009-3-12 21:25
大于等于三 谢谢
作者:
bidboy
时间:
2009-3-13 09:17
法规中的任何数字以上,都包括本数。如评标委员会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就包括5人。
欢迎光临 bbs.ebnew (http://bbs.ebnew.com/)
Powered by Discuz! X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