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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泉某高速公路串通投标案成功告破 [打印本页]

作者: vicky224    时间: 2009-4-1 22:26
标题: 泉某高速公路串通投标案成功告破
        一起本来严丝合缝的经济犯罪案件,因为“内讧”东窗事发。昨日,泉州警方宣布泉州某高速公路串通投标案成功告破,历时1年多的侦查追捕,5名嫌疑人先后落网,并于近日移送起诉。据悉,该案工程标的4.5亿元,5嫌犯之间约定串标好处费900万元,但实际只支付100万元。

举报:

只因少分好处费

  去年1月28日,一名男子怒气冲冲地来到泉州市交通局纪检组,声称要举报一起串通投标案,原因是有人克扣本该由他分得的巨额好处费。

  纪检组负责人听完举报人的举报后,立刻向泉州市纪委作了汇报,市纪委当即把案件交给泉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侦办,举报人随后来到支队,交代他所参与和经历的串通投标案过程。

  这名举报人叫丁某栋,晋江陈埭人。他交代,听说泉州某高速公路项目要上,便通过关系找到湖南一家公路公司,摇身一变,自己成了这家公司的被委托人。之后,他和参与投标的几家公司约定,谁中标谁拿工程合同价2%补偿其他公司和个人,但事情做完自己却被人耍了。

  丁某栋称,泉州某高速公路路面标段项目合同价(标的)4.5亿元,按2%好处费算要900万元才行,即使按5份分,他也要得180万元(注:共5方参与串标),但实际上他仅得到25万元。丁称为这事他与串标各方多次商谈,也曾威胁要举报“来个鱼死网破”,但没人相信他,最终他只得举报,希望以此惩罚欺负他的人。

  泉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四大队当即立案侦查,查明丁某栋交代的串通投标案基本属实。鉴于案情特殊,警方专案组决定立即收网,以保障案件顺利侦破,同时又不影响工程开工。

抓捕:

串标5人全落网

  根据丁某栋的举报,抓捕组于次日奔赴福州,在福建高速闽侯收费站,将时任副站长的许某龙抓获。此人涉嫌参与串通投标案,并从中分得7万元好处费。

  当年1月30日,专案组派人前往厦门,将参与串通投标案的厦门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的林某翼抓获。不过尽管行动迅速,但该案两个重要嫌疑人刁某治、许某挺还是闻风而逃,直至最近才陆续归案。

  刁某治现年60多岁,是天津某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的副总经理,正是这起串通投标案的受益方代表,他所在的公司由于其他参与投标公司的相助,毫无悬念地中标泉州某高速公路一路面标段工程。至于许某挺,则是厦门一家做路政工程的工贸公司的法人代表,也是本案关键人物之一。

  历经一年多的侦查追捕,该案5名嫌疑人(包括丁某栋)终于全部落网归案。

内幕:

假合同掩盖真好处

  这起串通投标案到底是怎么引发和运作的?是因为什么引起内讧?行业里是否存在潜规则,各方如何应对?昨日,泉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四大队曾副大队长一一作了介绍。

  2007年5月间,省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泉州某高速公路路面标段工程,厦门某工贸公司法人代表许某挺,伙同天津某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的刁某治、厦门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的林某翼、湖南某公路公司的丁某栋,以及同样以湖南某公路公司名义出现的高速闽侯收费站副站长许某龙等。

  曾副大队长说,经审查,上述几家公司及其为首者,在招投标阶段多次秘密开会,进行串通投标,他们约定不论谁中标,都要拿出工程合同价2%补偿其他公司和个人,串通中并无人对此提出异议。

  他介绍,就在开标前一天,许某挺还将湖南某公路公司的报价,告诉其他两家公司。开标后,天津某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果然中标,其副总经理刁某治即汇出100万元前期好处费给许某挺,还与其签订一份虚假的《路面碎石加工合作意向书》,以掩盖支付百万好处费的真相。

  许某挺落网后证实,他收到百万元好处费后,支付7万元给许某龙,支付25万元给丁某栋,余下68万元好处费他自己截留占为己有。

  至于发生内讧以致丁某栋愤然举报,曾大队长解释,那完全是因为几名同伙互不信任造成的。事实上天津的刁某治并没有汇出约定的900万元,而只是100万元,这样各方也分不到期待中的“百万以上收入”。在事实面前,偏偏文盲的丁某栋不信,并疑被他人欺负,最终他举报了。

  曾副大队长说,串通投标使国家蒙受较大损失,或者串通人累计一次分赃达到一定数额,依我国《刑法》第223条规定,便构成串通投标罪。他介绍,这几年泉州的惠安、晋江、石狮、南安都先后发生串通投标案,应当引起有关部门关注,只有各部门联手遏制,串通投标这种严重的经济犯罪行为,才能越来越少。

来源:福州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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