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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开标现场 [打印本页]

作者: xingkai    时间: 2009-6-4 13:42
标题: 开标现场
请教各位专家:
招标文件中提出:为了方便唱标,投标人应另外准备三份“开标一览表”并单独密封,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
对投标文件密封要求是:投标人应准备投标文件五份,一正四副。并将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分别密封,并在封面注明招标名称编号等。
开标时一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密封在一个袋里,签署符合要求,密封性检查时很为难,是否应拆开?拆开后发现另外准备的小信封没有密封,文件正本、副本都按照要求密封,能够按密封不符合要求废标吗?
long[s:72]
作者: 投标刀客    时间: 2009-6-4 14:29
你是 招标方 吗 ???
我真是 不理解了,你们做 招标文件的 时候 就不能多想想 吗 ?
你得问题 你如果放在 招标文件发出之前 或者 在答疑期间想想 多好啊?
你们招标方对你们对投标方所提的要求是否有想过  “合理”?
是不是 只要你们提的要求,投标方就要尽量的满足。
然而 ,招标文件也都是   一个模板,土建的用的招标文件 和 机电用的招标文件 都是一样的。
招投标   首先  玩的就是 个 文字  啊!
作者: lxjzyc2006    时间: 2009-6-4 14:41
招标文件中提出:为了方便唱标,投标人应另外准备三份“开标一览表”并单独密封,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一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密封在一个袋里,应在接受投标文件时提出,要求其分开并单独密封.否则可以拒收.开标时发现此问题,密封性检查不应拆开,更不能按密封不符合要求废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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