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楼主bison于2009-06-15 10:49发表的 政府采购方式 :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公开招标应作为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凡是达到公开招标限额以上的话就得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必要条件的话可以区申请采用其他采购方式。 但如果没有达到公开招标限额,想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的话,又会有什么规定吗?在没有达到公开招标限额可不可以自己去选择采购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