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楼主一根烟的命于2009-06-22 14:20发表的 关于招标师考试辅导教材《招标采购案例分析》的疑问!!! :
《招标采购案例分析》教材125页,问题一:仅邀请3家施工单位投标是否违反有关规定?
参考答案说:《招标投标法》第十七条规定,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招标人应当向3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法人和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本案招标方式经有关部门审批核准为邀请招标,所以招标人邀请三家施工企业参加投标符合法律规定。,既然是规定3家以上,怎么邀请3家符合规定呢?
我有仔细查阅了招标投标法,第十七条确实是这样说的,应向3家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法人和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是不是教材错了啊??请专家给与答案,谢谢
欢迎光临 bbs.ebnew (http://bbs.ebnew.com/) | Powered by Discuz! X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