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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介绍目前浙江省的招投标采购体系。 [打印本页]

作者: wangkoko    时间: 2009-7-16 14:57
标题: 介绍目前浙江省的招投标采购体系。
浙江省自04年以来推广绍兴经验,构筑了以下模式

各地成立集中交易场所——###交易中心,包括政府采购,土地产权招拍挂,建设工程招标。即集中采购机构+有形建筑市场+土地有形市场+产权有形市场。
各地同时成立###市场管理委员会,系协调机构,下设管委会办公室,管委办系综合监管部门,管理监督采购,招标,拍卖。
各地仍然维持各行业主管部门的招投标管理机构,建设局招标办负责建设工程,水利局招标办负责水利工程,国土局负责监督土地招牌挂,财政局监督政府采购。
也就是说,在管理上,每个项目都有两个婆婆,管委办和招标办。

目前的浙江模式,个人认为有以下几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1.政出多门。尽管各地成立管委办主管招投标,但是因为于法无依,管委办事实上长期处于没有执法权,非法干涉招投标活动的现况。同时,管委办和当地行业主管部门的冲突,政出多门。
2.交易中心隶属于管委办,管委办系综合监督部门,两者之间存在隶属关系,不符合国务院各个关于有形市场和集采机构的各项文件,“管办不分,管办合一”。根据文件精神,监督,操作机构,应当不存在任何隶属关系。

请各位专家指正。

作者: 锦衣夜行    时间: 2009-7-16 21:16
现实的发展突破了法律的界定
管委办是一个怪胎啊,呵呵
你说的隶属于管委办的交易中心是一个什么性质的机构??
作者: wangkoko    时间: 2009-7-17 08:34
交易中心在浙江系事业单位,因为根据财政部文件,集采机构应为非盈利性事业单位;建设部文件,有形建筑市场应为事业单位;。。。。。。所以,交易中心定性为事业单位,其定位是正确的。我个人认为交易中心应该参照各地政府采购中心(比如中央机构采购中心、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等等)的待遇,参照公务员管理。但目前来看,在浙江似乎是个奢望。呵呵
作者: wangkoko    时间: 2009-7-17 08:37
[s:90] 有问必答,欢迎各位提问。 [s:84]
作者: tunnel    时间: 2009-7-17 08:38
有些事情真是没法说
作者: 猪猪妈妈    时间: 2009-8-1 12:28
招管办(公管办)的存在的确值得商榷。那种招管办既负责综合监管,又负责交易中心的管理,这种体制是明显的管办不分,而且是集中的管办不分。有些地方成立了招投标领导小组,由有关招投标监管部门参加,下设办公室(也就是招管办),招管办为非常设机构,设在发改委或监察局,交易中心直接隶属政府管理,与招管办没有隶属关系。我觉得这种体制目前看比较合理。
作者: 猪猪妈妈    时间: 2009-8-1 12:32
标题: 关于采购中心的问题
引用第2楼wangkoko于2009-07-17 08:34发表的  :
交易中心在浙江系事业单位,因为根据财政部文件,集采机构应为非盈利性事业单位;建设部文件,有形建筑市场应为事业单位;。。。。。。所以,交易中心定性为事业单位,其定位是正确的。我个人认为交易中心应该参照各地政府采购中心(比如中央机构采购中心、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等等)的待遇,参照公务员管理。但目前来看,在浙江似乎是个奢望。呵呵



有一个问题想问,现在有些地方的政府采购中心都撤销的,有的地方还有。政府采购中心是否有存在的必要,能否将这块职能交给市场,比如交给有资质的中介代理机构去做呢?请教了
作者: wangkoko    时间: 2009-8-3 14:49
引用第5楼猪猪妈妈于2009-08-01 12:28发表的  :
招管办(公管办)的存在的确值得商榷。那种招管办既负责综合监管,又负责交易中心的管理,这种体制是明显的管办不分,而且是集中的管办不分。有些地方成立了招投标领导小组,由有关招投标监管部门参加,下设办公室(也就是招管办),招管办为非常设机构,设在发改委或监察局,交易中心直接隶属政府管理,与招管办没有隶属关系。我觉得这种体制目前看比较合理。
按照国务院的大部制改革分工的精神,招管办应设在发改委。 个人观点。交易中心的隶属我个人觉得可以直属政府,或者,按照海南招投标协会的余先生的意见,隶属到协会名下
作者: wangkoko    时间: 2009-8-3 14:54
标题: Re:关于采购中心的问题
引用第6楼猪猪妈妈于2009-08-01 12:32发表的 关于采购中心的问题 :




有一个问题想问,现在有些地方的政府采购中心都撤销的,有的地方还有。政府采购中心是否有存在的必要,能否将这块职能交给市场,比如交给有资质的中介代理机构去做呢?请教了
互相学习,采购中心是否必要存在的问题,我个人认为是应该存在的,需要改革的是采购中心的模式,而不是取消采购中心,毕竟世界上的通行经验就是如此,印象中没有哪个国家完全把采购放开给私人部门。我是比较倾向于,集中目录的部分还是应该交给集采机构,而集中目录之外的部分,可以交由中介代理。毕竟这是中国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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