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第2楼wangkoko于2009-07-17 08:34发表的 :
交易中心在浙江系事业单位,因为根据财政部文件,集采机构应为非盈利性事业单位;建设部文件,有形建筑市场应为事业单位;。。。。。。所以,交易中心定性为事业单位,其定位是正确的。我个人认为交易中心应该参照各地政府采购中心(比如中央机构采购中心、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等等)的待遇,参照公务员管理。但目前来看,在浙江似乎是个奢望。呵呵
引用第5楼猪猪妈妈于2009-08-01 12:28发表的 :
招管办(公管办)的存在的确值得商榷。那种招管办既负责综合监管,又负责交易中心的管理,这种体制是明显的管办不分,而且是集中的管办不分。有些地方成立了招投标领导小组,由有关招投标监管部门参加,下设办公室(也就是招管办),招管办为非常设机构,设在发改委或监察局,交易中心直接隶属政府管理,与招管办没有隶属关系。我觉得这种体制目前看比较合理。
引用第6楼猪猪妈妈于2009-08-01 12:32发表的 关于采购中心的问题 :
有一个问题想问,现在有些地方的政府采购中心都撤销的,有的地方还有。政府采购中心是否有存在的必要,能否将这块职能交给市场,比如交给有资质的中介代理机构去做呢?请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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