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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建议大家把违法的招标公告帖出来,并加上违法点评! [打印本页]

作者: 余以军    时间: 2009-8-6 12:15
标题: 建议大家把违法的招标公告帖出来,并加上违法点评!
       这是我受高老所发帖的启发所作的回帖,想想很有必要请大家长期坚持帖贴这些违法的招标公告,起码可以让中国招投标界少蒙受写羞辱。
   
    招标公告不规范是令人不可思议的!

    招标公告是发在发行量大、发行面广的强势媒体上的,违法的招标公告无异于是为自己的违法行为大作广告!

    可是,这种违法的招标公告就是存在,而且不少!

    建议大家把违法的招标公告帖出来,并加上违法点评!

作者: jianzhong    时间: 2009-8-6 13:52
[s:33]
作者: 汉瓦    时间: 2009-8-6 18:20
标题: 法定时间不够、排斥潜在投标人、附加资格条件不清
中国2010年上海世博会中国铁路馆工程施工总价承包招标公告
2009-08-06


招标编码:CBL_20090806_3948823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
招标分类:工程招标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其它
投资金额:万元
所属地区:上海
招标内容: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2010年上海世博会中国铁路馆工程已由铁道部以《关于上海世博会中国铁路馆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的批复》(铁计函【200980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上海铁路局,建设资金来自世博会专项资金,招标人为上海铁路局上海铁路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指挥部”是否具有招标人资格?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概况
  中国2010年上海世博会中国铁路馆位于中国上海世博园浦西D11地块,展馆建筑面积5695平方米,建筑长度76,宽度38,高度20,建筑主体为两层,局部三层。展馆为可拆除二次重建的建筑物。
  (2)招标范围
  中国2010年上海世博会中国铁路馆工程。
  (3)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分为一个综合标段,采用施工总价承包、资格后审招标方式。
  (4)计划工期
  本工程总工期按8个月安排。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并同时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子公司具备亦可)资质,具有相应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总承包特级”要求过高,有排斥潜在投标人之嫌。

3.2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工程投标。
——没注明是否允许联合体,“子公司具备亦可”说得不伦不类、不明不白。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98102009814(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上海市天目西路290号康吉大厦7D座(上海铁路局上海铁路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5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请汇入上海铁路局上海铁路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账户。
   开户名:上海铁路局上海虹桥站工程建设指挥部
   账  号:31001519300050022311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闸北支行;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4.4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00000元。保证金方式:转账(电汇或贷记),开标前请汇入铁道部工程交易中心上海分中心账户(不接受个人汇款)。未按期汇入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投标保证金待开标后在规定的期限内按招标文件规定退还投标人。
   开户名:铁道部工程交易中心上海分中心
   账号:31001519300055659542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闸北支行。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 20098298002009829830,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09829830,地点:上海市天目东路22811楼。
——横竖你的法定招标时间不够。

810开始发售招标文件,到829截止投标,且不说是不是时间太紧张了点,从另一角度看,虽然名义上符合招标法上的从招标文件开始发售到截止投标不得少于20天的规定,但是,你仔细算算时间,够2024小时了吗?

况且招标投标法的立法原意中的“开始发售”也并不是说你第一本招标文件发售就可以算这个“20天”的期限,否则如果发售时间20天那岂不是做标书时间为0天了?

我们不研究法学意义上的时间概念,我们只要参照《标准文件》中的有关条款“1.1.4.7 天:除特别指明外,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限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天24:00。”

11日开始计算到3024时才够20天,因此你的最早开标时间应该是831日0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铁道部交易中心网站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人: 上海铁路局上海铁路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    址: 上海市康吉大厦7D
  邮    编:          200070         
  联 人:           周琼         
  电    话:       021-51822815      
  传    真:       021-51822816      
  电子邮件:      joun68@163.com        
  网    址:                        
  开户银行:    建行上海市闸北支行   
    号:   31001519300050022311            


——此招标公告格式,完全按照九部委颁发的《标准文件》中的“招标公告”格式的,格式基本没问题,但里面的内容有部分却是违反有关部委的规定的。



(本信息由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www.chinabidding.com.cn 提供)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09-8-6 21:55
根据我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公开招标有两种:

一种是具备条件,经过批准的业主自行招标;(这里,业主是上海铁路局,不是指挥部.)

第二种,是委托有资质的招标代理进行招标;这个指挥部有还是没有,是什么资质,哪里批的?谁知道?
作者: huhu    时间: 2009-8-7 08:21
可不可以立项单位授权给筹建处或者指挥部做为招标人?
作者: fcm9898    时间: 2009-8-7 09:05
向汉瓦老师请教:
“——“指挥部”是否具有招标人资格?”根据招标师教材《务实》P13“法人成立的临时机构”是可以招标的。招标师教材《政策与法规》P20也规定“合法成立,有一定组织机构和财产不具务法人资格的组织”也是可以招标的。

“8月10日开始发售招标文件,到8月29日截止投标,且不说是不是时间太紧张了点,从另一角度看,虽然名义上符合招标法上的从招标文件开始发售到截止投标不得少于20天的规定,但是,你仔细算算时间,够20个24小时了吗?

况且招标投标法的立法原意中的“开始发售”也并不是说你第一本招标文件发售就可以算这个“20天”的期限,否则如果发售时间20天那岂不是做标书时间为0天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释义对这20天的解释是从发售第一本标书(第一天)开始计时的,我的理解是招标发出的资料(包括招标文件、补充通知、澄清等)至少应该在投标截止前15天发出,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有几处是按照这个15天来计算的,如1、补充通知、澄清的规定;2、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从招标文件开始发售到截止投标不得少于20(5+15)天,也就保证最后一个购买招标文件的人15天,当然这时如果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不少于X个工作日,则从招标文件开始发售到截止投标不得少于X+15天。
作者: 汉瓦    时间: 2009-8-7 10:25
引用第5楼fcm9898于2009-08-07 09:05发表的 :
向汉瓦老师请教:
“——“指挥部”是否具有招标人资格?”根据招标师教材《务实》P13“法人成立的临时机构”是可以招标的。招标师教材《政策与法规》P20也规定“合法成立,有一定组织机构和财产不具务法人资格的组织”也是可以招标的。

“8月10日开始发售招标文件,到8月29日截止投标,且不说是不是时间太紧张了点,从另一角度看,虽然名义上符合招标法上的从招标文件开始发售到截止投标不得少于20天的规定,但是,你仔细算算时间,够20个24小时了吗?

.......


查了一下人大网上的《招标投标法》释义,我的“况且招标投标法的立法原意中的“开始发售”也并不是说你第一本招标文件发售就可以算这个“20天”的期限,否则如果发售时间20天那岂不是做标书时间为0天了? ”这段话无法律依据。呵呵,但是,即便如此,这个公告中的“法定招标时间”还是不够20天的,因此我说他们“横竖不够”。

顺便也查了一下有关“招标人”的释义,有关“业主”的下属临时机构“指挥部”是否可作招标人的问题,虽然释义中没有明确的说法,但是,《释义》说:“招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皆应是依法进入市场进行活动的经济实体,它们能独立地承担责任、享有权利,因为招标人作为交易的一方,必须具有这种能力,才能邀请若干有条件的竞争者即投标人为了争取得到项目而进行竞争。 ”因此,个人理解《教材》中的“临时机构”属于“业主”性质的,而不应该理解为招标项目“业主”的“下属临时机构”的。
作者: fcm9898    时间: 2009-8-7 15:01
谢谢汉瓦老师
作者: 汉瓦    时间: 2009-8-7 22:10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500

此公告,也违反招标文件售价应当合理,只收取成本的规定.
作者: toxcy    时间: 2009-8-10 12:59
总体来说,这个招标公告还是很标准的,本人有以下几点意见:

1. 本案例的招标人有没有企业自主招标资质?如没,应该说明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2.标书售价过高
3.针对本案, 投标人资格要求里应该有对投标人注册资本的要求。
4.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 2009年8月29日8时00分至2009年8月29日8时30分。只能在这个时间段里递交是否合理?  招标投标法规定: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   没有规定递交投标文件的起始时间。
5. 投标截止时间不足20天。本案为19天。招标投标法规定是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注意是招标文件发出之日,不是强调卖出第一本招标文件后。本案招标文件发出之日为2009年8月10日8:30,,因此最短的开标日期为2009年8月30日8:30

以上是本人拙见,欢迎指正。
作者: 余以军    时间: 2009-8-12 10:07
标题: 烟囱招标公示
以下转自网友329600649

烟囱招标公示
             烟囱招标公示
山东广富集团130万吨焦炉工程砼烟囱施工招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现公告如下:
一、招标工程项目:
1、本次施工招标工程概况:125m烟囱,上口外径5.6米。
2、工程建设地点:山东省邹平县青阳镇
二、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承担本工程项目的相应资质。
三、招标:
1、招标时间:2009年8月11日至8月15日(北京时间)18:00,有意者速来我公司洽谈,逾期不再接受。(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30~18:00)
2、招标地点:山东广富集团基建部
3、投标时需提供下列证件和资料的复印件(A4纸装订成册)二份。如资料不全,招标人将拒绝接受。
(1)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法人代表证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4)法人代表授权经办人的授权委托书需提供原件(经办人须持身份证);
(5)拟派的项目经理资格证书;
(6)企业代码和税务登记证;
(7)2005年―2009年企业及项目经理业绩、信誉方面的资料;
(8)2005年―2009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招标单位:山东广富集团基建部
地    址:山东省邹平县青阳镇工业园
联 系 人:范恒军   李仁成
联系电话:13563051229   15854341962     
0543——4579315
邮政编码:256217

作者: mimi_008    时间: 2009-10-16 00:22
"——横竖你的法定招标时间不够。

8月10日开始发售招标文件,到8月29日截止投标,且不说是不是时间太紧张了点,从另一角度看,虽然名义上符合招标法上的从招标文件开始发售到截止投标不得少于20天的规定,但是,你仔细算算时间,够20个24小时了吗? "
实际上,大多招投标个案中,时间上都不能达到20天
作者: raobowen2009    时间: 2009-10-30 15:46
没豆,挣了再来.
作者: konglongwong    时间: 2009-10-31 17:14
这个案例值的学习的地方不少.
作者: jiangxizao    时间: 2009-11-3 15:15
[s:89] 谬论几句,我是某指挥部工作员:
1.招标人为上海铁路局就可以,但须核准。
2.没说允许联合体投标就是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子公司等,标准文件有说法,在招标文件中提到亦可。
4.报名时间不够,须延长。
5.制作并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太短,无澄清、答疑时间。
6.总承包特级及一个一级,资质过高。
7.投标保证金仅仅20万元,过少;但公告中不应写投标保证金。
8.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等表述,待修改;
9.公告格式不严谨,须对照标准文件修改后,通过审查再备案。
作者: jiangxizao    时间: 2009-11-3 16:00
烟冲招标,如果属于企业行为,仅仅需要参考标准文件,无法评论。 [s:125]

照片.jpg (11 KB, 下载次数: 73)

照片.jpg


作者: 余以军    时间: 2009-11-4 09:50
这次考案例分析,招标公告占了18分,对规范招标公告会有作用的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09-11-4 10:50
我曾多次强调主张:“规范招标,应该从规范招标公告开始”。

尚未看到考卷;但是,我以为“招标师”应该清楚地知道关于招标公告的要求,具备编写合格招标公告的能力。
作者: 王子咪咪    时间: 2009-11-7 11:35
[s:84]
作者: worldzg    时间: 2010-1-3 13:10
学习领教中……
作者: lafirenze    时间: 2010-1-5 22:50
很实用的点评,很有收获。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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