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第1楼bidboy于2009-08-10 12:30发表的 :
请将公告全文或链接发上来。
引用第4楼djkslcz于2009-08-10 17:50发表的 :
这种作法是错误的!
7部委30号令规定:1、发售招标文件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2、发招标文件与投标截止之日最少得20天。按照楼主所说的,该项目明显不符合以上两点要求,因此是错误的!
按照程序要求,一般是先质疑、后投诉!
质疑是投标人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进行质疑!
.......
欢迎光临 bbs.ebnew (http://bbs.ebnew.com/) | Powered by Discuz! X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