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初由 meijunliu 发表 [B]合理! 1 在政府采购法中的邀请招标里都可以采取抽签的方式产生投标人。 2 减少评标的工作量(废话来的)哈哈 3 一楼所说的没有违反“三公”的大原则(好像也是废话哟,嘻嘻) 4 减少人为因素的干涉,防?.. [/B]
最初由 小P 发表 [B]楼上这样的解释应该就是不合理的 :)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