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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建议招标强制采取招标人付费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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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hrisni
时间:
2009-8-17 15:41
标题:
建议招标强制采取招标人付费原则
目前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实施招标活动,招标代理服务费基本是由中标人支付,我个人认为不妥,原因如下:
1、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比例不清楚,有的服务机构打着由中标人支付或招标人不付费的幌子,收取较高费用。
2、代理机构有白忙活的风险。招标人在招标活动中,无故取消招标,代理机构投入人力物力财力而分文未取,白忙活一场。
建议招标人委托代理机构实施招标活动时,法律应强制要求招标人支付一定金额的保证金作为招标活动顺利进行的保证,从而制约招标人的权利。
作者:
bidboy
时间:
2009-8-17 16:02
老兄12年前我做招标的时候是收过招标人的保证金。
作者:
spc611
时间:
2009-8-17 17:22
事先办理代理委托协议,明确谁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就有收费的法律依据了。
作者:
Laochan
时间:
2009-8-17 18:56
这是一个古老的话题,说来话长。
实践证明,还是按现在的办最好。
作者:
boa_sea
时间:
2009-8-18 09:40
第十条 招标代理服务实行“谁委托谁付费”。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09-8-18 12:01
我个人认为,应该欢迎楼主对招标中重要问题提出意见和看法。
但是,另一方面,这也是一个老问题,看似简单,实际非常复杂理论与实践的问题。
作者:
chrisni
时间:
2009-8-20 14:42
引用第4楼boa_sea于2009-08-18 09:40发表的 :
第十条 招标代理服务实行“谁委托谁付费”。
委托取消了,是收不到费的
作者:
chrisni
时间:
2009-8-26 11:28
招标人可以为所欲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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