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bs.ebnew

标题: 诉讼时效从何时开始计算? [打印本页]

作者: cgibin    时间: 2009-8-19 09:59
标题: 诉讼时效从何时开始计算?
王某骑自行车被一违章车辆撞倒,王某当时未感到损伤,只是自行车被撞坏,通过协商,司机赔偿了
自行车费300元。但两年后王某感到经常头晕,经过医院检查确诊为中度脑震荡,原因就是上次的撞
车事件。王某为此花了3000元治疗费。王某出院后要求当时的司机赔偿,司机不同意,于是王某起诉
至法院。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原告两年后才向法院起诉,诉讼时效已过
B.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从伤势确诊时开始计算,因此诉讼时效未过
C.原告向法院起诉没有超过诉讼时效
D.该案的诉讼时效应当从撞车之时开始计算
作者: cgibin    时间: 2009-8-19 10:00
答案:ABD

难道B不对吗?
作者: lucairui    时间: 2009-8-19 10:20
民事诉讼时效为两年。
作者: 渔歌    时间: 2009-8-19 10:46
B不对,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伤势时开始计算!  应该选ABD
作者: lxjzyc2006    时间: 2009-8-19 12:24
因为身体受到伤害的诉讼时效为短期,即一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伤势时开始计算,即从伤势确诊时算起,故选A.B.D
作者: cgibin    时间: 2009-8-19 16:21
引用第4楼lxjzyc2006于2009-08-19 12:24发表的  :
因为身体受到伤害的诉讼时效为短期,即一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伤势时开始计算,即从伤势确诊时算起,故选A.B.D
正解,正解!我糊涂了,谢谢!




欢迎光临 bbs.ebnew (http://bbs.ebnew.com/) Powered by Discuz! X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