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楼主djkslcz于2009-08-23 10:58发表的 学有所问! : 1、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还需要资格审查这个环节吗? 2、《法律法规与政策》第3章,关于保密要求中的第1条(招标人不得单独或分别组织任何一个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与第2条(招标人不得向他人透漏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是不是自相矛盾?实际情况如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