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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国债项目招标目前归属哪个部门管理? [打印本页]

作者: 东城浪子    时间: 2009-9-2 14:10
标题: 国债项目招标目前归属哪个部门管理?
国债项目招标目前归属哪个部门管理,是不是可以邀请招标?当地招投标中心说可以邀请招标,所以不确定,紧急求救!!!
作者: 汉瓦    时间: 2009-9-2 15:43
  对邀请招标的审批规定。
  ①重点项目。按照《招标投标法》第11条规定,“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项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不适宜公开招标的,经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
  ②工程建设施工项目。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11条规定,“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占主导地位的并需审批的工程建设项目的邀请招标,应当经项目审批部门批准,但项目审批部门只审批立项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审批”。
  ③机电产品国际招标项目。《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规定,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项目,应当向商务部备案。
  ④政府采购项目。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4条规定,“因特殊情况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方式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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