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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求助,关于政府采购招标质疑的问题 [打印本页]

作者: yuer1223    时间: 2009-9-4 10:54
标题: 求助,关于政府采购招标质疑的问题
请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四十四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及《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中的第五十四条评标委员会成员或者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的,给予警告......
这两个规定的条款中所说的不准向他人透露对招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这个所谓的透露是指评标结果公布前,包括评标结果公示后吗?
如果有供应商对招标公示的结果对招标部门进行质疑,可否要求招标人公开本次中标企业所中的产品名称及型号等相关信息?
可否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要求公开评标过程?

请指教。谢谢[s:56]
作者: cgibin    时间: 2009-9-4 17:13
这个问题问得好!我也想知道。

1、我们通常理解,评标过程中的情况,不论到什么时候,都要保密。否则投标人知道这个评委给他打低分了,那个评委给他打高分了,还不乱了套了?

2、“如果有供应商对招标公示的结果对招标部门进行质疑,可否要求招标人公开本次中标企业所中的产品名称及型号等相关信息?”
--这个不行吧,涉及商业秘密的。
  打个不恰当的比方,高考的查分,不是考生自己去查卷子,而是监督部门去组织核查。
作者: bidboy    时间: 2009-9-4 20:43
引用楼主yuer1223于2009-09-04 10:54发表的 求助,关于政府采购招标质疑的问题 :
请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四十四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及《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中的第五十四条评标委员会成员或者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的,给予警告......
这两个规定的条款中所说的不准向他人透露对招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这个所谓的透露是指评标结果公布前,包括评标结果公示后吗?
如果有供应商对招标公示的结果对招标部门进行质疑,可否要求招标人公开本次中标企业所中的产品名称及型号等相关信息?
可否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要求公开评标过程?
.......

能够公开的内容在招标中都会有合适的方式进行公开,如投标报价在开标仪式上唱出,中标人在中标公告中。
作者: 走得到    时间: 2009-9-4 23:04
互相学习:
“这个所谓的透露是指评标结果公布前,包括评标结果公示后吗?”
当然。我举几个例子。
1,评标结果公布前,在评审澄清时,不要向A说B的情况。
2,评标结果公示后,也不能透漏评标中的详细情况,只能提供公示结果,否则,极易产生质疑等情况。
个人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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