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bs.ebnew

标题: 是否是歧视性条款 [打印本页]

作者: tigerzhou    时间: 2009-9-19 22:48
标题: 是否是歧视性条款
某个机电产品国际招标项目,业主希望采购原产地是北美,欧洲或日本的产品,并将此条写入第八章关键技术参数。一投标商购买招标文件后提出此为歧视性条款,该公司有日本生产和韩国生产的产品,为了增加价格竞争力,该公司准备用韩国产品投标,因此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

业主认为,给出的资源国范围已经很广,在此范围内有超过三个厂家的产品能满足要求,已经构成竞争性。

请问,该如何处理这样的质疑。
作者: Laochan    时间: 2009-9-20 07:09
老朽以为,招标人的要求是正常的,不构成歧视性。
招标文件这样写不太高明。
质疑人还不了解招标人真正的需求。
并不是价格低的就一定具有竞争性。
作者: bidboy    时间: 2009-9-20 10:41
引用楼主tigerzhou于2009-09-19 22:48发表的 是否是歧视性条款 :
某个机电产品国际招标项目,业主希望采购原产地是北美,欧洲或日本的产品,并将此条写入第八章关键技术参数。一投标商购买招标文件后提出此为歧视性条款,该公司有日本生产和韩国生产的产品,为了增加价格竞争力,该公司准备用韩国产品投标,因此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

业主认为,给出的资源国范围已经很广,在此范围内有超过三个厂家的产品能满足要求,已经构成竞争性。

请问,该如何处理这样的质疑。


直接说是否太没水平了,可以在技术指标上想想办法嘛!
作者: tigerzhou    时间: 2009-9-21 08:35
质疑人很清楚业主的需求,但是由于报日本的产品没有价格优势,所以执意要报韩国的产品。我们在招标过程中碰到了很多这种情况,有时候从技术上却是很难提。
作者: ncpiro    时间: 2009-9-21 10:16
不算..... 范围够大,且有足够满足条件的厂商和品牌参加
作者: babx    时间: 2009-9-21 11:45
招标人有这些要求是正常的。供货商需要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了解招标人真正的需求,提供能满足业主需求的货物是最重要的,如果单纯因为价差(追求高于合理利润)的原因而保持竞争性,不从产品质量上把关是不应该的。个人认为业主这样要求不应理解为歧视性条款。




欢迎光临 bbs.ebnew (http://bbs.ebnew.com/) Powered by Discuz! X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