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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竞争性谈判 我该谈些什么! [打印本页]

作者: 乌拉乌飘    时间: 2009-9-23 10:04
标题: 竞争性谈判 我该谈些什么!
有的时候清晰,有的时候迷惑。竞争性谈判采购,我到底该谈些什么?
在组织项目中,遇到过几个问题,就举例来说吧!
    (1)采购设备的主要技术参数上:采购文件要求A参数大于等于10, 而供应商提供设备A参数为9,那么这时候需要谈了,供应商能否提供10以上的设备。有的可以,可以的进行下一轮商务谈判,有的不可以,不可以就废。但是有个时候还有个情况,就是供应商说可以提供,但是必须换另个品牌的设备。如果文件中要求供应商提供授权,那么他所换新品牌的设备,就没有授权,没有授权是否可以通过谈判小组谈判,在成交后补呢1?怎么处理
    (2)同样是授权问题,某种设备需要授权,但是供应商没有按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怎么处理。
    (3)供应商提供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是以前的复印件,年检不合格,怎么处理。
    (4)资格条件要求:有法人资格,有业绩。供应商提供的谈判文件中忘放了业绩,谈判小组认定该供应商资格条件不合格,废。是否合理。有两种说法,一种是可以补交,因为中介机构已经有了前期的资格审查,资格条件合格才卖的标书。一种是资格不合格,不能补交,因为中介机构资质资格审查,只卖标书。只有谈判小组才能认定供应商的资格条件是否合格,既然没放业绩,那就是没有资格证明文件能证明其资格合格,所以不能谈判。同样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是以前的复印件,年检不合格,这样情况能否补交呢!怎么处理!
    还有就是在谈判过程中总有些杂牌子来参加谈判,这样的东西价格低,标书做的没问题,从什么方面可以操作,踢出谈判呢!??
以上全是针对竞争心谈判采购来说的,与公开招标无关,希望大家共同谈论,指点迷津,谢谢!
作者: bidboy    时间: 2009-9-23 11:40
谈判的组织确实没有特别的规范流程,因此要求代理机构的具体负责人有很强的能力。
对于资格证明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规定,原则是能不充的尽量补充、更正。
技术指标的问题除非明确必须满足的外其他应该许可偏离,这就是如何认定是否满足采购需求的问题,采购文件应该明确认定的方法和指标。
作者: dlzq    时间: 2009-9-23 15:48
恩,恩,大家都是这么做的有.
作者: accliu    时间: 2009-9-23 17:15
几点看法
1、该废的要废。
2、说明组织工作有没做到位之处
作者: 乌拉乌飘    时间: 2009-9-23 17:28
怎么没做到位? 说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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