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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投标产品为何全军覆没 [打印本页]

作者: blueworld    时间: 2009-9-29 14:29
标题: 投标产品为何全军覆没
 前不久,西南G市政府采购管理处接到了一起奇怪的投诉:投诉供应商坚定地认为,这个标一定有“猫腻”。更反常的是,投诉的不止一家投标供应商,而是大多数。“这是我们受理投诉以来,投诉供应商人数最多的一次。”G市政府采购管理处处长老王说。
  
  原来,这是市政府采购中心接受采购人委托进行的一次制服采购。“公开招标,程序没什么问题,令人感到意外的是,评标结论认为‘所有投标产品均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参数要求’。”政府采购管理处一位参与投诉调查的工作人员说。
  
  据介绍,该招标项目属于系统换装,采购金额比较大,因此吸引了来自全国各地有实力的供应商。投诉供应商认为,他们提供的产品,在全国其他省市的投标中均有中标记录,拿到这儿怎么就不行了呢?而且不是一家不行,而是所有投标产品都不行,哪有这样的事?肯定是采购中心要以公开招标“走过场”,随后暗定中标人。“投诉供应商很激动,要求采购办一定要主持公道。”上述工作人员介绍,事实上,要说投诉,不是很严格,因为他们没有走质疑程序,而是直接来找采购办,因为他们说不相信采购中心。
  
  尽管如此,政府采购管理处还是当作“举报”受理了这次“投诉”,并立即着手调查。调查发现,公开招标程序没有问题,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设定经专家论证没有问题,评审专家打分也没有问题,那么问题究竟出在哪儿呢?就在调查进展得艰难之时,老王突然想到应该检查一下参数检测的设备。“既然参数设置没问题,而供应商又说同样的产品在其他省市都中过标,那是不是检测设备有问题呢?”老王说这个想法是大胆的,因为检测服装面料成份这项工作,采购中心请的是该市质检部门的人,用的是专业的检测设备,在前期调查中,没有人对检测设备表示过怀疑,也就是说一切调查都理所当然地视检测设备合格为前提的。
  
  然而,事实却证明,问题恰恰出在设备上。原来质检局的这套检测设备已经陈旧,不能检测出新产品的新成份。真相终于大白。老王很感慨,说:“这事儿让我想起进口产品管理办法来,质检局每每要采购进口产品,有时候我们总觉得是借口,现在想来还是必要的。只是希望国内的这种技术能快快发展,早一日大显身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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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gzztitc    时间: 2009-9-30 11:21
转发一个值得注意的教训;

这个帖子,可能是一个旧帖,比如,2008年的

http://www.sei.gov.cn/ShowArticle.asp?ArticleID=150004
作者: liulang8889    时间: 2009-10-1 15:54
理所当然地视检测设备合格为前提也不是百分之百的了。
作者: 少伟    时间: 2009-12-12 15:09
[s:72] 最后处理结果怎样?又从新招标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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