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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标底的一个问题 [打印本页]

作者: 荧惑    时间: 2009-10-10 17:43
标题: 关于标底的一个问题
在一项工程中,业主找了一家具有资质的咨询机构制作了标底;但由于“种种”原因未在监督机构备案。在评标中,标底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无效,应该如何处理呢?请各位高手赐教。
作者: bidboy    时间: 2009-10-18 22:19
认定无效对评标有什么影响吗?
作者: 王毅青    时间: 2009-10-19 09:22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招标人编制或者报审标底,或者干预其确定标底。
标底本来就是需要保密的,而且是评标参考,评完标再备案。
作者: 汉瓦    时间: 2009-10-19 10:47
标底无效?

标底本来就是起参考作用的,何来无效一说。
如果觉得标底编制有问题,大不了认定为不值得参考罢了。评委也不用大动干戈地行使这个“否决权”啊。
作者: 王毅青    时间: 2009-10-20 09:03
最讨厌评标委员会的越权行为,干嘛煞有介事的决定这些个,能够看出低于成本价吗?能正确判断低于成本价才是他们的能耐。再说备没备案你评标委员会怎会知道?该你管吗?估计又是地方政策出现的问题,不然评委至于否定人家招标人编制的标底吗?!还要提前备案?即使提前一个星期备案,有用吗?谁能审?你审的就对吗?你敢保证保密性吗?
建议楼主好好质问一下下。。。。
作者: xiangzichina    时间: 2009-11-21 16:17
学习了
作者: hy6502    时间: 2009-11-23 10:54
说的好 支持一下   [s: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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