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bs.ebnew

标题: 请教版主: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设定过低应如何处理 [打印本页]

作者: jsycjt    时间: 2009-10-14 10:05
标题: 请教版主: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设定过低应如何处理
绿化招标公告中要求三级及以上绿化园林企业资质,但开标后,评标时发现工程规模与公告中企业资质不相符,三级企业的资质证书中规定的承担范围低于所投标段的规模,按照国家规定不可能承担施工,应为二级企业资质。现有三种处理观点:
1、三级企业均作废标,在符合二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单位中选择中标人;
2、公告中已明确说明三级企业可以投标的,不应废标,全部参加评标;
3、对三级企业作废标处理,但因招标人公告错误,应对三级企业进行赔偿;
4、招标人公告错误,本次招标无效,重新招标。
请专业人士指教。
作者: jsycjt    时间: 2009-10-14 10:24
能否请汉瓦版主说说看
作者: hetan719    时间: 2009-10-14 11:11
  应提请行政监管部门裁定招标无效,再由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作者: 汉瓦    时间: 2009-10-14 11:24
由招标人原因招标失败。

个人认为:是否补偿投标人损失,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吧,由招标人定吧。
作者: jsycjt    时间: 2009-10-14 11:25
招标无效要有法定理由,依据哪条招标无效条款呀,否则符合条件的投标人仍然要投诉
作者: 汉瓦    时间: 2009-10-14 11:28
引用第5楼jsycjt于2009-10-14 11:25发表的 :
招标无效要有法定理由,依据哪条招标无效条款呀,否则符合条件的投标人仍然要投诉


招标公告资格条件设置违法(违反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吧)。

违法的招标不是无效了吗?
作者: jsycjt    时间: 2009-10-14 11:37
有道理,判定招标无效,重新招标,谢谢!
作者: 汉瓦    时间: 2009-10-14 11:38
引用第7楼jsycjt于2009-10-14 11:37发表的 :
有道理,判定招标无效,重新招标,谢谢!


你是法官,我是陪审团成员?呵呵
作者: jsycjt    时间: 2009-10-14 11:43
没办法,投拆人追得紧,不知该如何判定,这不是书面考试,是实际操作,其实重新招标对招标人非常不利,工期不够了。所以矛盾也很大
作者: xiangzichina    时间: 2009-10-14 11:45
不错,学习了




欢迎光临 bbs.ebnew (http://bbs.ebnew.com/) Powered by Discuz! X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