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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献给所有未婚,将要结婚,和已婚的好朋友! [打印本页]

作者: happyzhqq    时间: 2005-12-1 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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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小P    时间: 2005-12-1 17:18
只要方法用对,作「对方要的 」而非自己「想给的 」

好婚姻,绝对是可预期的。
作者: slow_quiet    时间: 2005-12-1 17:27
绝对好帖,狂赞~
作者: kitty2    时间: 2005-12-2 09:18
一闭眼,过吧,反正都是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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