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国务院法制办在其官方网站全文公布《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及其说明,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以便进一步研究、修改后报请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征求意见稿着力解决招投标实践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于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围标串标、以他人名义投标等违法行为,实践中行政监督缺位、越位与错位同时存在的现象以及投诉处理机制不够健全等问题都做出了相应的规定。
中国招标行业的现状:1、中国招标曾经是一块肥沃的黑土地。招标代理机构像雨后春笋般出现。如今,对招标机构而言,这块黑土地已开始向贫瘠迈进。其原因有二:一是可耕面积日益缩小;二是作物太密。招标机构还缺乏应对的思想准备和有效的措施。
近日,国家发改委报国务院关于《招标投标实施条例》送审稿的请示中,有对招标投标执业资格制度建立方面的阐述。目前,条例还需国务院相关部门审议。有关内容如下:
自2006年起,《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连续3年列入国务院立法计划。近日,发改委透露,在全面总结《招标投标法》实施经验,充分研究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最终修改而形成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送审稿)》,经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办公会讨论通过,日前已正式上报国务院审议。
为增强招投标法律制度的可操作性,促进招投标统一大市场的形成,9月30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广泛征询意见。
9月30日,国务院法制办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对招标人与投标人的串通投标行为给出了具体认定标准。
9月30日,国务院法制办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对限制或者排斥投标人行为给出了具体认定标准。
9月30日,国务院法制办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规定九种情形可不进行招标。
10月10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张平说,中国将以统一完善的法规政策为基础,以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为动力,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为契机,深入贯彻《招标投标法》,努力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招投标市场。| 欢迎光临 bbs.ebnew (http://bbs.ebnew.com/) | Powered by Discuz! X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