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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业内流传“无标不串” 围标陪标成招投标潜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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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招标投标人
时间:
2009-11-26 08:54
标题:
业内流传“无标不串” 围标陪标成招投标潜规则
这是一个充满摄像头的地方,办公室内、走廊中、楼道里,甚至室外停车场;这里的很多办公室都安装了监听设备,而在进入这些办公室前,需要进行两次指纹识别……工作人员说,进入此地,你的一言一行都可能被记录在案,作为将来解决纠纷、行政处罚乃至呈堂证供的依据。
这里就是北京市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北京交易中心”),每年上千亿元规模的项目进行招投标交易的地方,2008年,这一数字是1394.8亿元。
“我们所做的一切,是为了创造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的招投标环境,尽可能地防止腐败。”北京交易中心主任陈现忠11月16日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说。
北京模式有效反腐
记者将拇指按到一块显示屏上,上面显示:验证失败。工作人员笑了,说只有在今天有评标任务的专家在9点前验证才可能通过,“你没有一项条件符合要求,电脑可不讲情面”。
11月16日,《法制日报》记者来到北京交易中心,被无情地挡在评标区门外。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为了最大程度地降低人为因素,避免暗箱操作,除了评标前的身份把关外,专家的抽选、通知、确认等也都通过电脑进行,“例如有项目要评标,电脑会在近5000名专家库中抽选几名专家,然后通过标准的自动语音通知专家时间和地点,但不会告知与评标项目有关的任何信息。交易中心的工作人员也对选择哪个专家毫不知情;谜底最终要到专家进入评标区、翻开项目标书方能揭晓”。
记者以员工身份进入评标区,手机上的信号立即降至零。专家们进入评标区后,则是与外界完全隔离,在评标结束前,吃喝拉撒睡都得在这里解决。
走进监控室,26台显示屏上能看到对应评标室内的一举一动,戴上耳机,评标室内的声音清晰可辨;录下的影像和音频资料将被保存半年以上,以备今后查询;这里也是社会监督员、交易中心监督员、招标代表监督评标过程的地方。
陈现忠说,与腐败作战,只有不断地提高和完善自我才能立于不败之地:“我们不断升级技术,目前使用的电脑软件可以识别不同标书的雷同率、是否出自同一台电脑等,以检查串标、陪标等问题;我们正在逐步建立信用体系,坚决将违法违规的企业进行曝光,并限制其准入等。”
据记者了解,北京模式被业内很多专家所认可,北京交易中心被称之为中国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最规范透明的地方,有效遏制了建设工程领域的腐败现象。要求一向严格的透明国际也曾邀请交易中心派人到会上演讲传授经验。
招投标自身问题一箩筐
业内专家表示,招投标为反腐而生,但如果运用不当,可能反被腐败利用,为违法行为批上合法的外衣。“目前而言,像北京等一线城市做得比较规范,可仍有很多地方做得并不理想,甚至是一片混乱。”
即便是北京交易中心,陈现忠也并不否认:“腐败依然存在,比如围标、串标、陪标的行为肯定还有,只是目前很难查处而已。”北京尚且如此,全国多数地区的招投标违法行为肯定更为严重,近期发生的合肥7名评标专家集体受贿案便是例证。
今年8月份,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指出了我国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六大问题,其中招投标问题就占据了两项。
国际关系学院公共市场与政府采购研究所副所长赵勇表示,近年来,我国工程建设领域大案要案频发,腐败案件的数量、金额呈几何数字增长,其中部分腐败案件就是通过招投标引发的。“由于招投标腐败损害的是国家利益,招投标双方都是受益者;招投标技术性较强;参与人员呈现集团化方向发展等特性,违法行为很难被揭露,可以肯定,目前有很大一批违法违规案件没有被发现和查处。”
作为长年研究招投标领域的专家,赵勇认为目前我国招投标领域的腐败问题相当严重,围标、串标、陪标已成行业潜规则,“业内这样流传:无标不串,不串不成标”。
赵勇说,随着我国法律制度的完善和打击力度的持续增强,省级大城市招投标中涉及的腐败行为趋向隐蔽,投标企业间很少再有金钱往来,更多的是以陪标等形式出现,轮流中标。而中小城市的腐败依然显露,权力标、关系标甚多,经常由领导一句话“就要他中标”来决定项目归属。
法律体系有待完善
如何完善招投标体制遏制腐败,是业内持续讨论的热点话题。
陈现忠针对目前一些部门、地区对评标专家的建库、使用、监督分散管理的现状,提出在制度层面上应规定将专家统一管理,以避免出现监督权和处罚权分散,专家行为无法有效约束的情况。
在法律层面上,陈现忠认为亟待解决的是陪标、串标等如何认定的问题,他希望立法部门制定详细可行的违法违规行为的认定标准,将何为陪标、串标等界定清楚。
赵勇也非常赞同立法解决认定标准的问题。他透露说,目前正在送审的招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制定了相关内容,例如满足投标保证金出自同一账户、投标书多处雷同等条件的,可以认定为串标。
赵勇认为,目前解决一些地区招投标混乱的局面,办法之一是增加处罚力度,提高违法犯罪的成本。“近期而言,可以修改招投标法的处罚条款,相对于违法招投标后可能上亿元的收益,三五万元的处罚实在太低了,无法体现震慑作用;同时应在刑法中制定串标等罪名,套用其他经济犯罪的罪名不利于打击招投标犯罪。远期而言,关键是要提高公民的诚信,增加道德成本以杜绝招投标中权力寻租。”
“目前我国的招投标违法犯罪行为仍处于初级阶段,主要发生于招投标的中间阶段:开标、评标阶段,对于国际形式而言,违法犯罪行为已逐步向上下扩展,延伸到了立项和合同执行阶段,这需要我国相关部门警觉。”赵勇提醒道。
来源: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法规司
作者:
xiangzichina
时间:
2009-11-26 11:58
既然国家有关部门已知道,哪为什么到现在还不治理呢
作者:
非常冒火
时间:
2009-11-26 20:11
引用第1楼xiangzichina于2009-11-26 11:58发表的 :
既然国家有关部门已知道,哪为什么到现在还不治理呢
反腐亡党,不反腐亡国。
和谐社会的精髓所在!!!!!!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09-11-26 20:14
该文章,我在11月23日已经转发过:
http://bbs.chinabidding.com/read.php?tid=41829&keyword=%D2%B5%C4%DA%C1%F7%B4%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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