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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求助~~急(本人从事招投标监管,现与一棘手投诉,烦请各位指点) [打印本页]

作者: swq_801208    时间: 2009-12-10 15:03
标题: 求助~~急(本人从事招投标监管,现与一棘手投诉,烦请各位指点)
本人从事招投标监管,现与一棘手投诉,烦请各位指点:
  一公司项目经理持绿化二级项目经理证书于今年10月9日在苏南某市绿化工程项目上中标,工期为80天,11月9日,该项目经理持企业自聘项目经理证书(非建造师)报名参加我市古城墙工程项目的招标,于12月7日中标,公示期间,接到某投标人书面投诉,称其有在建工程,按有关规定应取消其中标资格。按照《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第十四条:以下条件属于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中的必选条件(即招标人在资格预审过程中必选的,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合格至少应当满足的条件)(以上为原文),其中第八条规定“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但该工程招标人在招标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中并未明确。
  本人搜集的与之有关的法律法规:
《江苏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十七条,一个工程项目经理部及其项目经理和主要技术人员,不得同时承担两个以上大中型工程主体部分的施工业务。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第十八条 采取资格预审的,招标人可以发布资格预审公告。资格预审公告适用本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有关招标公告的规定。
  采取资格预审的,招标人应当在资格预审文件中载明资格预审的条件、标准和方法;采取资格后审的,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对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条件、标准和方法。
   第二十条 资格审查应主要审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是否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四)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第十六条 对公开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可以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实行资格预审的,应当将资格预审条件、标准、办法在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公告中载明,但不得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进行投标。
  招标人进行资格预审时,应当以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公告载明的内容为依据,不得再设定其他条件以限制、排斥或者歧视潜在投标人。
《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注册建造师的具体执业范围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执行。
  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作者: wjjst    时间: 2009-12-10 15:50
以下意见供参考:
1、重点看看招标文件中有无要求说明项目经理目前的任职情况,如果没有要求,投标人也没有说明,则可考虑更换上述绿化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更换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因为目前在中标公示阶段,因此尚不违反“一个项目经理只能承担一个工程的项目负责人”等规定。
2、尽管招标文件没有这方面的要求,但投标人声明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的,则可以按照提供虚假资料取消其中标资格。

作者: klssssss    时间: 2009-12-10 16:51
根据提到的情况看,我觉得你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该中标的项目经理是否有资质从事古城墙工程的施工,既是否有执业资格证书。
从文中看,该中标的项目经理是具备园林绿化工程的执业资格的(其具备绿化二级项目经理证书)。但对于从事古城墙工程,显然其绿化二级项目经理证书是不符合要求的。且其执业资格--企业自聘项目经理证书,应该也是不被承认的。故,可结合资格预审文件,先从此项目经理的执业资格入手,审查其是否具备从事古城墙工程的资格。
2、对于是否有在建工程。
根据文中提供的绿化工程中标时间为10月9日、工期为80天,推算到12月7日此绿化工程应该不可能已进展到邻近竣工阶段,或者可实地调查工程进展情况亦可明确。如的确已进展到邻近竣工阶段且经发包人的同意,则可认定此项目经理是符合要求的。
结合文中提到的《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可做出结论。至于资格预审文件中没有明确此审查事项的问题,我认为,即使文件中没有明确,但仍可作为审查的依据。
作者: swq_801208    时间: 2009-12-11 11:57
谢谢楼上两位的指点,但该案在处理过程中存在以下难点:
1、招标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中未明确对项目经理是否有在建工程的审查,即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按《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第十四条“以下条件属于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中的必选条件(即招标人在资格预审过程中必选的,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合格至少应当满足的条件”的规定对投标人进行审查。
2、招标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中对企业和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为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贰级(含)以上或企业自聘项目经理叁级,该公司提供的是企业自聘项目经理叁级资质,被审查通过。
3、企业自聘项目经理是否适用《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
作者: klssssss    时间: 2009-12-11 16:08
1、虽然预审文件中未将在建情况列入,但有《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仍然可以作为审查的条件,并做出处理的决定。对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未按要求将在建情况等列入预审文件,可另行进行处罚。
2、“企业自聘项目经理三级”不知道从何而来,是否被主管部门承认???还是本项目中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为方便中标企业而自传出来的新名词???如是,则应严格查处。
作者: 汉瓦    时间: 2009-12-12 21:52
补充几条:

1、非大中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不一定要建造师担任。企业自聘的项目经理,应当不适用《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

2、江苏省有关资格预审的文件规定,应当作为监管部门处理投诉的依据。

3、招标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虽然没有明示潜在投标人不得有在建工程,但作为参加江苏省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招标人(特别是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当是知晓《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的有关规定的。

4、此投诉的产生,应该是潜在投标人故意隐瞒项目经理在建工程的事实(或者是投标人并不隐瞒,但招标人资格预审把关不严)造成的,个人认为监督部门应当认定中标人中标无效(理由,投标人资格不符合江苏省有关规定)。

5、中标人是否存在故意隐瞒项目经理在建工程的情况,以及招标人或代理人是否存在预审把关不严的情况,可另案调查处理。
作者: xiangzichina    时间: 2009-12-14 16:13
本人补充一点,古城墙项目应属政府投资,应执行招标投标法及省市相关规定,无论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是否有规定,另外如果绿化项目的项目经理已经更换那也就另当另论了
作者: crazyforjie    时间: 2015-11-9 17:09
法律、法规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和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明确规定的,招标人应当按照规定在招标文件中提出相应要求。法律、法规已有明确规定但招标人未在招标文件中载明的,视为招标文件内容。
作者: ylsft    时间: 2015-11-16 10:06
提供虚假资料,谋求中标,取消中标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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