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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警告:国家拟建立政府采购从业人员执业资格制度! [打印本页]

作者: 汉瓦    时间: 2010-1-12 16:42
标题: 警告:国家拟建立政府采购从业人员执业资格制度!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

第八十七条  国家建立政府采购从业人员执业资格制度,按照执业资格的标准对政府采购从业人员进行认定、考核,实行持证上岗制度。

政府采购从业人员执业资格认定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作者: 汉瓦    时间: 2010-1-12 16:44
国务院法制办开始公开征求意见了

http://bbs.chinabidding.com/read.php?tid=44173&page=e#a
作者: yuanmin0808    时间: 2010-1-12 16:45
又是部门权力斗争。

神仙打架,百姓遭殃呀。

看来又得回到考试状态了。

什么时候是个头呀。
作者: 无牌    时间: 2010-1-12 16:48
爱咋咋地
"人为刀俎,我为鱼肉"
[s:69]
作者: 汉瓦    时间: 2010-1-12 16:52
第一百零四条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未依法获得政府采购执业资格而从事政府采购业务活动的,责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限期改正,并给予警告;对于违法从事政府采购活动的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明显比发改委的“招标师”定位要高。
作者: 无牌    时间: 2010-1-12 16:55
他们在逼发改委把招标师整的更牛A   [s:90]
作者: 开心老人    时间: 2010-1-12 16:58
财政部、商务部、建设部、科技部 看谁力量大
神仙打架了
作者: qinl    时间: 2010-1-12 17:00
采购整个范畴本应包括工程采购,货物采购,服务采购等,何奈招标师考试大大偏重于工程招标采购的内容。这样应该是大家没有沟通好,结果就。。。。。。唉!局面失控!
作者: dianzima    时间: 2010-1-12 17:01
真是无聊----------------
作者: 无牌    时间: 2010-1-12 17:01
在这么下去, 别想考证了, 估计离失业都不远了~ [s:69]
作者: jinlee    时间: 2010-1-12 17:03
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任需努力。 [s:33]
作者: 无牌    时间: 2010-1-12 17:15
安了吧,取经的路上有九九八十一难
作者: xiangzichina    时间: 2010-1-12 17:17
应该统一了
作者: 投标刀客    时间: 2010-1-12 17:17
引用第6楼开心老人于2010-01-12 16:58发表的  :
财政部、商务部、建设部、科技部 看谁力量大
神仙打架了
建设部 牛
作者: hxdlzhou    时间: 2010-1-12 17:18
各玩各的,苦了我们了!
作者: 汉瓦    时间: 2010-1-12 17:18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意见
国办发〔2009〕35号

七、坚持考核培训,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队伍建设
  各地区、各部门要继续加强政府采购从业人员的职业教育、法制教育和技能培训,增强政府采购从业人员依法行政和依法采购的观念,建立系统的教育培训制度。财政部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建立政府采购从业人员执业资格制度,对采购单位、集中采购机构、社会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等从业人员实行持证上岗和执业考核,推动政府采购从业人员职业化的进程。集中采购机构要建立内部岗位标准和考核办法,形成优胜劣汰的良性机制,不断提高集中采购机构专业化操作水平。
  各地区、各部门要全面把握新时期、新形势下完善政府采购制度的新要求,进一步提高对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大推进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力度,加强对政府采购工作的组织领导,着力协调和解决政府采购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进政府采购工作健康发展。
                             国务院办公厅
                           二○○九年四月十日
作者: dchaoyang    时间: 2010-1-12 17:50
人大一般按如下顺序发言 ,大头家工作报告,发改工作报告,财政工作报告,遵循着老板,会计,出纳梯队进场顺序
作者: ehe    时间: 2010-1-12 18:03
神仙打架
作者: cgibin    时间: 2010-1-12 18:04
引用第2楼yuanmin0808于2010-01-12 16:45发表的  :
又是部门权力斗争。

神仙打架,百姓遭殃呀。

看来又得回到考试状态了。
.......
又得回到考试状态了[s:69]
作者: liujimei    时间: 2010-1-12 18:04
政府采购从业人员执业资格认定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坚决考政府采购从业人员执业资格招标师!!!!!
作者: cgibin    时间: 2010-1-12 18:09
神仙打架

前两天,刚有交通系统某领导告诫我:水运造价师的证我没去考(按当时的形势,以为建设部要一统天下的,就没去考),要限制我的工作范围,唉!神仙打架...
作者: 非常冒火    时间: 2010-1-12 18:43
执政集团内部派系争斗愈演愈烈,
誉为着什么?稍微有点历史的人都知道。。。。。。。。。。 [s:90]  [s:90]
作者: 走得到    时间: 2010-1-12 19:11
诸侯混战,百姓遭殃,关上几家吧! [s:69]
作者: accliu    时间: 2010-1-12 19:19
认定的好,比考试的省事。认定后n年,自动过渡为招标师
作者: 金子    时间: 2010-1-12 19:35
请问23楼,招标师统考前也有认定吗?
作者: xhs1124    时间: 2010-1-12 21:08
这回看 发改委  能不能 牛B
作者: 花满天    时间: 2010-1-12 21:15
各考各的,反正都是逗你玩
作者: hetan719    时间: 2010-1-13 08:16
  我不同意版主的观点。国家建立政府采购从业人员执业资格制度,并不一定会对“招标师”不认账。请注意该征求意见稿的措辞--认定、考核。也就是说该资格的取得分为两种类型:一是认定即对原取得相关资格,且符合政府采购从业资格相关规定的,可予以认定;二是对原没有相关资格的,按照政府采购从业资格的相关规定进行考核(可能是专门的考试,也可能是一些规定内容的考核),考核合格授予政府采购的执业资格。如此做法是先例的,比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可参阅财政部令第31号《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第六条)。
  由此可以得出结论,你努力地获得招标师证书后,经过一些例行的考核后会轻松的取得政府采购的执业资格;而你即使取得了政府采购的执业资格,却无法直接获得招标师的证书。哪个含金量高是显而易见的。
作者: 6311hou    时间: 2010-1-13 10:15
招标师只适用于招标投标法,是发改委的地盘,如果财政部通过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拒绝招标师,应该很容易。毕竟各自有自己的势力范围。
作者: cgibin    时间: 2010-1-13 10:27
标题: e:警告:国家拟建立政府采购从业人员执业资格制度!
引用第27楼hetan719于2010-01-13 08:16发表的  :
  由此可以得出结论,你努力地获得招标师证书后,经过一些例行的考核后会轻松的取得政府采购的执业资格;而你即使取得了政府采购的执业资格,却无法直接获得招标师的证书。哪个含金量高是显而易见的。
别忘了,发改委发的招标代理单位证书和建设部发的招标代理单位证书,哪个执业范围广阔、钱途广大?
作者: 6230    时间: 2010-1-13 10:43
受不了,还要再考几个证才算完?宝宝该出马调停一下了!
[s: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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